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5 | 评论:3
中国银行协会下发文件《信用卡催收指引(试行)》。之前,信用卡催收业务的规范管理只在其他文件条款中有所涉及。《指引》的出台,也是相关职能部门针对信用卡催收业务提出的首个专项指导性文件。
中国银行业协会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由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它是银行业的自律组织。其中,有33家发卡银行作为银行卡专业委员会成员。因此,本指南涉及的成员单位涵盖了目前主要的信用卡发卡银行,包括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部分区域性银行和农村商业/农村信用合作银行。
近年来,信用卡受到许多外部因素的影响,累积风险的规模越来越大。在刚刚发布的2021年第三季度,信用卡逾期半年总金额为869.26亿元,较第二季度增加51.22亿元,环比增长6.26%。
当然,这个总额只占信用卡应付8.4万亿元信贷余额的1.04%。根据国际经验,这个指标还是在一个比较正常的范围内。2000年前后,日本、韩国、省、美国都经历了不同程度的信用卡债务风暴,有的坏账高达5%,对各自的信用卡市场造成了严重影响,使其重新调整业务。多年后,他们逐渐走出了信用卡债务的阴霾。
信用卡引发的问题一方面是社会性的,另一方面是操作性的。社会问题主要是发卡机构与信用卡逾期用户追债引发的矛盾,而商业问题则与发卡机构盲目创新产品、降低门槛吸引用户办信用卡不无关系,这在几次信用卡市场的信用卡风波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导致部分用户过度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费,导致信用卡债务严重难以偿还,并由此衍生出信用卡追债业务,发卡行通过各种手段催收欠款,有的欠款委托社会上的催收公司,有的甚至有黑社会背景,利用合法和非法手段催收。
不受相关制度约束的卡债催收,造成了发卡银行和卡债使用者之间的巨大矛盾,许多“卡奴”陷入了更深的困境,有些人甚至走投无路,引发了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也让这些市场的监管者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开始立法并出台一系列政策保护消费者,救济信用卡债务人,纠正行业发展中的错误。
日本颁布了《破产法》以加强对破产者的保护,随后又出台了《贷款产业法》、《分期付款销售法》等法规。要求韩国发卡机构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缩短延期付款期限,逐步降低多卡持卡人的总信用额度,新持卡人必须证明其还款能力;帮助逾期未还的持卡人解决债务问题,明确代偿卡债的资格和标准,延长贷款期限等。
2000年,省颁布实施了《金融机构办理应收债权催收业务外包要点》,建立了信用卡谈判机制,发卡机构和债务人可以就还款利率、免除违约金等进行谈判。强化个人破产脱困方式,成立“关爱持卡人救助工作组”,帮助有严重困难的债务人获得救助。
近年来,随着国内信用卡市场的爆发式发展,发卡银行为了抢占信用卡市场份额,不断以“跑马圈地”的方式降低信用卡的发卡门槛,以多岗位授信、向用户提供高额授信等方式吸引客户申请信用卡。部分用户通过套现、养卡等非法手段达到提高信用额度的目的,这些都从根源上形成了潜在风险。
虽然信用卡债务风险的主要责任不能寄托在信用卡身上,但很容易让那些缺乏正确价值观和消费观、自制力差的用户受到诱惑,造成冲动消费,违规创业、投资、赌博甚至被互联网欺骗。接触的很多持卡人都抱着“信用卡不套现有什么用”的心态,最终受影响的还是信用卡业务的发展。
被“杀猪”骗了,受伤的是发卡行。
对于信用卡逾期不良贷款,发卡行往往通过客服提醒持卡人,委托律师事务所通过催款、协商、诉讼等方式向债务人催收欠款。由于发卡银行和律师事务所的催收能力逐渐不能适应信用卡逾期账款增加的速度,为了加快逾期信用卡的催收速度,我们参考国际通用手段,将信用卡逾期催收业务外包给第三方催收机构。
但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信用卡催收业务进行限制,只是通过部门规章中的几个条款提及。国内第三方催收公司也处境尴尬。一方面,没有明确的行业管理机构,只能通过行业自律和委托发卡行的监管来实现自我管理。另一方面,它处于开证行和债务人之间的“夹板”地位。
此次中国银行协会发布的《信用卡催收指引(试行)》,从内容条款上,对信用卡催收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约束催收行为规范,对发卡银行和催收机构的内部管理提出了严格要求。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后,对信用卡催收无疑是一个制度上的约束。
在规范发卡行和催收行业的同时,不能忽视另一个现象,即客观存在的以“代理议付还款”为目的的所谓“反催收联盟”。他们隐藏在借款人的背后,利用相关领域的监管尚处于空白空,通过恶意投诉、乱向监管部门投诉等方式向发卡行施压,从而形成对黑灰行业乱象的“投诉”。
虽然监管、司法、公安机关对“反催收联盟”进行了打击,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现象仍将长期存在。即使银行改进信用卡逾期债务的服务思想,根据持卡人的实际还款能力给予相应的分期方案,减免部分费用,其基础也在于债务人要有还款能力和意愿。可见,解决信用卡债务风险的根本途径是以增加个人收入为核心,但这也是一个长期的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
因此,2022年《指引》实施后,可能会对发卡银行的催收工作走向产生较大影响。要改变目前的状况,需要很长时间的消化,绝非一日之功。既然难以改变现有的问题,恐怕只能改变发卡银行的经营理念,在解决现有问题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未来累积的风险。
首先,严格执行监管的“刚减”政策。不能为了扩大市场规模和发卡数量而降低发卡审批标准,杜绝“卡王”、“卡神”现象的攀比效应;同时,要严格控制多头授信、重复授信现象,风险过度积累会造成潜在危害。
其次,以“额度”调整住客的管理意识。在一些所谓的“教材”中,有“信用卡额度低,要求银行销户”的方法来达到提高额度的目的。发卡行可以通过正消费数据主动提高对好用户的信用额度,也应该通过负消费数据限制用户额度,甚至敢于在还款后强制销户,有效降低信用风险。
既然《指引》已经发布,发卡行必然要直接面对其对催收业务的影响,但催收业务仍然是“事后风控”,只能对信用卡业务的发展起到辅助作用,从根本上提升信用卡业务的综合实力,更重要的是前端业务管理理念的迭代更新。
能否用《信用卡催收指引(试行)》成为2022年信用卡业务的拐点,是发卡银行的又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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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信用卡逾期委托律师协商靠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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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小熊环游记
2022-03-11 20:04:51 回复
信现象,风险过度积累会造成潜在危害。其次,以“额度”调整住客的管理意识。在一些所谓的“教材”中,有“信用卡额度低,要求银行销户”的方法来达到提高额度的目的。发卡行可以通过
抠脚大汉
2022-03-11 19:31:12 回复
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它是银行业的自律组织。其中,有33家发卡银行作为银行卡专业委员会成员。因此,本指南涉及的成员单位涵盖了目前主要的信用卡发卡银行,包括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部分区域性银行和农村商业/农村信用合作银行
卖萌小王子
2022-03-11 17:38:47 回复
款,有的欠款委托社会上的催收公司,有的甚至有黑社会背景,利用合法和非法手段催收。不受相关制度约束的卡债催收,造成了发卡银行和卡债使用者之间的巨大矛盾,许多“卡奴”陷入了更深的困境,有些人甚至走投无路,引发了严重的社会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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