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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文|每日人物穆哲编辑王辉近日,一段“死者转号需双方到场”的视频引发广泛关注。视频中,南京一名叫黄友年的男子,在哥哥去世后,拿着哥哥的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到移动营业厅办理转号,却被营业员告知,办理转号需要

文|每日人物穆哲编辑王辉

近日,一段“死者转号需双方到场”的视频引发广泛关注。视频中,南京一名叫黄友年的男子,在哥哥去世后,拿着哥哥的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到移动营业厅办理转号,却被营业员告知,办理转号需要双方身份证到场,只有死亡证明不能办理转号。

视频截图/图片来自网络

黄友年说,去营业厅之前,他拨打了移动公司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客服告诉他可以“转”,而且这是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视频截图/图片来自网络

7月23日下午,江苏移动南京公司回应称,黄友年打电话咨询过户事宜时,客服人员明确告知了需要携带的证件和可以办理业务的指定营业厅。但黄先生到非指定营业厅,仅凭死亡证明要求转账,未能成功办理。

此外,江苏移动南京公司表示,视频中的运营商存在沟通不充分、解释不清的问题,导致客户产生误解。

江苏移动南京公司声明

上海中华律师事务所律师秦指出,使用手机号码的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手机号码的使用者死亡后,不能继承或转移号码给其他亲属,通信公司一般会收回号码。

以下是每日人物与秦律师的对话:

日常人物:黄先生在转移已故亲人数量时遇到了很多波折。与其他项目相比,手机转号有什么特殊性?

秦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对电信资源实行统一规划、集中管理、合理分配和有偿使用。这一规定说明,手机号码作为一种资源,是所有的。通过与通信公司签订入网服务协议,办理入网登记手续,客户享有对方手机号码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另外,手机号不符合遗产性质,不能继承。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是指公民死亡后留下的归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但是手机号不归个人所有。

日报:“通信公司有权收回手机号”有法律依据吗?

秦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因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也就是说,手机号使用者死亡后,合同主体消失,协议终止。通信公司有权收回手机号码。

另外,我查阅了《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该协议规定,达到法定终止条件或约定终止条件时,本协议终止。中国移动有权收回号码并重新激活。在这种情况下,法定终止条件是指黄先生的兄弟死亡。

每日人物:既然中国移动有权撤号,黄先生要求转移弟弟手机号的行为是否合理,是否可以实现?

秦律师:目前手机号除了基本的通讯功能外,一般还绑定了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并兼具支付功能。为了方便生活和纪念死者,亲属可能有继续使用死者号码的愿望。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基础上,通信公司允许这种做法。比如在上海,如果你带着死亡证明、户口本等文件,证明该号码的使用者已经去世,且死者与该号码的转入方是家属,就可以去移动公司办理过户。

律师手机号码(南京过户逝者电话号码遭难,律师:手机号码属,个人有使用权)

人:很多网友指出,因为手机号背后有“财产”,所以手机号的过户要按照财产继承的流程办理。这种说法准确吗?

秦律师:这个肯定是没有必要的。入网协议和通信公司的实际做法实际表明,通信公司早已认可了“亲属死亡后,由其亲属办理相关手续办理过户”的做法。但这种转移不能理解为“继承”。

根据《中国移动通信客户网络服务协议》中关于携号转网的规定,号码的用户可以将号码转到第三方,但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双方到网点办理。黄先生的情况和现在的规定有冲突,所以才会产生这个冲突。你可以联系移动公司,询问这种特殊情况下的解决方案。

每日人物:这件事之后,关于“虚拟财产”的讨论非常热烈。我国现阶段对虚拟财产的保护和传承有什么规定吗?

秦律师:对于虚拟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做出了一些规定。但现阶段,手机号到底属于虚拟财产,还是属于财产,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如果手机号属于财产,那么就不应该有“通信公司有权收回”的说法。归根结底,人们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属于。

本文标签: 网上律师手机号可以咨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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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抠脚大汉

    抠脚大汉

    2022-03-11 22:54:41    回复

    。视频截图/图片来自网络7月23日下午,江苏移动南京公司回应称,黄友年打电话咨询过户事宜时,客服人员明确告知了需要携带的证件和可以办理业务的指定营业厅。但黄先生到非指定营业厅,仅凭死亡证

  • 撩妹首席导师

    撩妹首席导师

    2022-03-11 18:42:41    回复

    上,通信公司允许这种做法。比如在上海,如果你带着死亡证明、户口本等文件,证明该号码的使用者已经去世,且死者与该号码的转入方是家属,就可以去移动公司办理过户。人:很多网友指出,因为手机号背后有“财产”,所以手机号的过户要按照财产继承的流程办理。这种说法准确吗?秦律师:这个肯定是没有必要

  • 江南小生

    江南小生

    2022-03-11 18:16:06    回复

    服务协议,办理入网登记手续,客户享有对方手机号码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另外,手机号不符合遗产性质,不能继承。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是指公民死亡后留下的归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但是手机号不归个人所有。日报:“通信公司有权收回手机号”有法律

  • 罗壮青生

    罗壮青生

    2022-03-11 15:16:28    回复

    这叫啥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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