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309 | 评论:1
之前写过一个庭外八卦:律师的微信头像,里面有一个同学是律师,他有两个微信号,一个是个人生活的,一个是工作的。微信作为当代中国人广泛使用的社交软件,交流和收发文件非常方便。所以,认识时间不长的人互相加微信几乎是常见的景象。在审判工作中,法官和当事人,尤其是担任代理人的律师,经常需要相互沟通。所以很多时候,双方都会遇到一个问题。需要加对方的微信吗?
在这件事上意见不一。曾经转载过一位法官朋友的文章:法官,我可以加你微信吗?这位朋友不赞成法官、律师、当事人之间互加微信。毕竟相对于其他联系方式,微信是私密的,谨慎的法官确实想避嫌。一位前法学院老师告诉我,法官不应该私下会见客户,所以甚至不应该通过电话联系客户。这样电话联系就不行了,微信联系就更不可或缺了。
但现实中,不同地方的法官做的事情不一样。曾经看到一个律师朋友的微博:
从这条微博来看,很多法官和律师还是互加微信的,原因也很简单,方便双方联系。
我相信律师还是愿意加法官微信的,主要是其他方面沟通不畅。目前律师想和法官联系主要是电话。在微博里,我见过n个律师试图打通执法法官的电话。我之前有没有特别写你打电话给执法人员?文来谈这件事。现实中,领导不止一次要求我们及时接听办公室电话。甚至在此之前,我们的一位领导人曾有过一次“微服私访”。他先去各个办公室看谁在办公室,然后在服务大厅挨个打电话,看谁不及时接听。比起大概没人接的电话,微信联系法官显然要快得多,也有效得多。
法官愿意加律师微信,不仅方便联系,也方便调取文件。其实相比法官,更愿意加律师微信的是助理法官和书记员。助理书记员和助理书记员需要联系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预约开庭时间、交换证据、补充材料,显然比电话联系、直接邮寄或送达材料更方便快捷。特别是各地经济联系的增加+疫情的阻隔,一方面当事人和代理人在外地的数量明显增加,另一方面当事人和法院的直接联系变得不方便。比如今天审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是一家外企,原告的代理人也是在外地执业的律师。开庭前,他专门打电话问被告是否提交了证据。希望法官能把证据拍下来发给原告。显然,要达到这个要求,助理和原告代理人互加微信是最方便的。
由于审判工作的需要,法官和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有必要相互联系。但是,用什么方式联系对方,既方便快捷,又不会越界,确实值得探讨。互加微信的方式并不完美,但哪种方式最好,还得等顶层设计和底层探索。
本文标签: 律师可以私下联系法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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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独恋一枝花
2022-03-11 19:48:05 回复
望法官能把证据拍下来发给原告。显然,要达到这个要求,助理和原告代理人互加微信是最方便的。由于审判工作的需要,法官和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有必要相互联系。但是,用什么方式联系对方,既方便快捷,又不会越界,确实值得探讨。互加微信的方式并不完美,但哪
追星踏月
2022-03-11 21:04:23 回复
书记员。助理书记员和助理书记员需要联系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预约开庭时间、交换证据、补充材料,显然比电话联系、直接邮寄或送达材料更方便快捷。特别是各地经济联系的增加+疫情的阻隔,一方面当事人和代理人在外地的数量明显增加,另一方面当事人和法院的直接联系变得不方便。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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