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0 | 评论:1
“十佳仲裁员”初选结束,33位候选人在此!
为充分发挥优秀仲裁员在仲裁事业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仲裁员更加敬业、自觉履职,进一步提升仲裁员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努力建设高素质仲裁员队伍,推动仲裁事业新发展,武汉仲裁委决定开展“十佳仲裁员”评选表彰工作。
11月初,武汉仲裁委对初选的所有自荐和推荐仲裁员进行评审,经武汉仲裁委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由白军、、陈仙灵、陈、崔武学等33名仲裁员提名“十佳仲裁员”候选人,进入下一阶段的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公示期内被举报不符合选举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举资格。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联系电话:027-85711048。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他们的风采吧!
由于武汉仲裁委员会总部主要仲裁业务所在地搬迁,活动延期。现在,33名仲裁员将提名“十佳仲裁员”候选人进行公示(按姓氏首字母排列)。
白军
白军,男,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他是广东省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副秘书长,武汉仲裁委员会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在《东南学术》、《学术探索》、《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等核心期刊发表法学论文十余篇,主持或参与多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自2014年担任武汉仲裁委仲裁员以来,主要以首席仲裁员身份参与案件审理,连续多年审理多起重大复杂案件,尤其是建筑工程、合作开发房地产等重大疑难纠纷。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多年的审判经验,他审理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处理得当,能够得到及时、高效、公正的解决。先后被武汉仲裁委聘为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第五届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组成员,为各类复杂疑难案件提供专家意见,仲裁裁决专业性强。
曹珊
曹珊,女,德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住建委秘书长兼建筑工程论坛副主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司法律顾问、中国投资协会PPP工作中心高级专家、中国金融学会公私合作研究委员会委员、财政部PPP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具有高级律师、高级土木工程师职称,还具有一级土木建筑工程师、一级土木建筑造价工程师、IPMP国际高级项目经理(乙级)、特许测量师(MRICS)等资格。具有建筑工程领域商业实践和司法实践的复合背景。
近年来,他被ENR/建筑时报授予最值得推荐的60位中国工程法律律师,中国工程建设专业最值得推荐的工程索赔纠纷(诉讼)金牌律师,建筑行业年度人物,“钱伯斯”建筑工程领域杰出律师,标杆诉讼亚太年度纠纷解决之星。
我在武汉仲裁委担任仲裁员期间,专注于建筑工程领域,办理了一系列相关案件,均得到当事人认可,无一驳回。
陈仙灵
陈仙灵,女,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教授。二院学科带头人,执业律师。主要学术职务:中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仲裁基础理论研究会会员,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省咸宁市政府咨询专家。主持湖北省社科基金等项目7项,发表科研成果约80万字,获省部级以上优秀科研成果奖3项。
发挥高校教学科研优势,将仲裁业务与学术研究有机结合。通过仲裁收集研究课题,通过学术研究为仲裁提供法律支持。一段时间内,武汉仲裁委仲裁案件数量大增,尤其是建筑工程领域,案件数量成倍增长。始终严格遵守独立公正的仲裁规则,凭着内心的良知行事,始终将公平诚信的精神融入到自己喜爱的仲裁事业中,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S2/]陈
陈,男,就职于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在担任武汉仲裁委仲裁员和调解员的过程中,我能够积极认真地参与仲裁委的各项工作,认真办理每一个仲裁案件,不仅充分尊重其他仲裁员和仲裁秘书的工作,也认真对待相关意见和建议;并充分尊重仲裁当事人;特别是能够依法公正作出仲裁裁决或进行调解,敬业奉献,作风过硬,能力突出,圆满完成了武汉仲裁委安排的工作。
崔武学
崔武学,男,长期在中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工作,能够不断加强建筑工程、法律等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完善知识结构。2015年被武汉仲裁委聘任为仲裁员后,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仲裁员职业道德、仲裁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自觉维护仲裁机构的良好声誉和形象。
发挥建筑工程专业特长和长期办案经验,公正高效办案。2018年以来,共办理首席(独任)案件23件,已结案案件无一被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其中有1件案件被武汉仲裁委编制为2019年经典案例。此外,还能自觉宣传仲裁机构和仲裁制度,积极参与武汉仲裁委的制度和业务建设。
丁晓君
丁晓君,男,武汉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武汉大学国际法(国际私法)专业硕士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阶段学习仲裁理论,先后从事建筑工程、房地产等领域的商务和法律实务工作。在建筑工程、房地产法等领域有系统的理论总结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是一名专攻仲裁理论和热点实体法的仲裁员。这位同志被任命为武汉仲裁委仲裁员后,驾轻就熟,高质高效地审结了多起纠纷数千万的建设工程、房地产领域仲裁案件,为化解社会矛盾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个人专著《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法律实务》,法律出版社2017年12月出版。
贡布坦
龚步潭,男,湖北黄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年以来,在武汉仲裁委办理线下仲裁案件30件,线上仲裁案件400余件,法律素养高,实践能力强,办案公正高效,审判控制能力强,调解技能好。我热爱仲裁,是第五届武汉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组成员,互联网仲裁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武汉仲裁调解促进会调解员。
积极致力于仲裁理论和仲裁实践的研究与应用,担任“提高仲裁公信力”、“调解与仲裁的对接规则”、“不当影响仲裁行为的规范机制研究”等仲裁研究课题的负责人;在《中国正义》、《民主与法制时报》等刊物发表仲裁与调解相关论文十余篇。
龚顺荣
龚顺荣,男,湖北德威尚军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2011-2014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全国优秀律师。曾任湖北省法治监察员、湖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专家委员、武汉市政法机关执法监督员、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自2005年首次被聘为仲裁员以来,在当事人承办的仲裁案件中,送达判决书、起诉状效果良好,无一案件被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得到了有关方面、领导和当事人的肯定和好评。书面仲裁裁决书也被武汉仲裁委评为优秀仲裁文书。
他是魏莹
何,男,博士生,湖北百思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律师。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建筑协会、中国企业法律顾问网、武汉仲裁委等机构专家库的专家。兼任湖北省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武汉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实习与实务考核委员会副主任,多所高校兼职/客座教授、校外硕士,多家调解机构核心调解员。多次获得“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等省部级以上荣誉。
受聘为第五届武汉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组成员。为武汉市仲裁委员会搭建了沟通平台,如武汉市建筑业协会、湖北省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武汉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武汉市房地产协会等行业协会。2020年12月,共同主办了“疫情后房地产法律服务论坛”,同时协助武汉仲裁委对外开展相关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他在杭州
何杭州,男,在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工作。爱情仲裁。利用周末或者晚上的时间开庭,开会,沟通协调,写裁决文书,乐在其中。勇于承担责任。遇有其他仲裁员处理不好的疑难复杂案件,积极接受仲裁委指派,快速完成审理,维护“武汉仲裁”品牌形象。在不同的场合,分析案例和仲裁的结果,评论仲裁思维和审判思维的异同,宣传仲裁的优势。
准确把握法、理、情的尺度,兼顾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成功裁判尼加拉瓜运河、马来西亚钢厂等跨国案件,以及国内央企、政府投资平台等不同主体之间的工程合同纠纷。判决说理力求厘清细节,引导当事人正确看待权利义务,诉求合理抗辩,有效化解建设活动中的大量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正义,促进和谐。
李广生
李广生,男,湖北中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首届全国建设领域百名优秀职业律师。
自2006年起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作为执业27年的专业律师,长期担任省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办理了大量建筑地产案件,在律师行业享有较高声誉。仲裁员李广生擅长将律师的专业优势转化为仲裁员的优势,深刻理解仲裁案件与法院案件的区别,善用仲裁解决商事纠纷的优势,成功处理了一大批有影响的建筑地产案件和公司纠纷。业务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公正高效办案,审判控制能力强,调解技能好。
李倩
李倩,男,就职于武汉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拥有法学、土木工程、MBA三重学位,高级职称。获得市政府津贴和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章。作为大型国企法务主管、公司律师,从事建筑工程、房地产、投融资等法律事务25年,工作经验丰富。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建筑企业管理协会法律专家,在报刊上发表多篇法律专业文章,在业内有一定影响力。
自2007年担任武汉仲裁委仲裁员以来,一直恪守作为法律人的职业操守,发挥熟悉建筑工程和房地产行业的专业优势,公正审理仲裁案件,裁决从未被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在仲裁过程中,我们将始终贯彻和谐的理念,努力促成当事人之间的调解,化干戈为玉帛。在平时的工作中,我们一直在大力宣传仲裁条款,宣传仲裁的优势。
李赵岩
李,男,就职于北京天威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密码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员。
热心仲裁事业,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仲裁法制,引导市场主体约定仲裁,为拓展仲裁服务行业或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积极致力于仲裁理论与实践的探讨和研究,在仲裁理论研究或仲裁实践中取得显著成绩,善于总结经验,积极建言献策。参与撰写武汉仲裁委2019年重大项目《网络仲裁中当事人程序性权利保护研究》等。在仲裁理论或仲裁实践研究、法律科学技术、密码学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刘春梅
刘春梅,女,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讲授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和法律诊所课程。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中国仲裁法学会理事,湖北省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
在《现代法学》、《法律业务研究》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主编《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解释与适用指南》、《民事诉讼法培训教程》等教材或书籍5部。论文《论区域仲裁发展与共享的措施》获第五届长江中游城市群法治论坛二等奖。
刘婷婷
刘婷婷,女,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湖北省首批AAA级信用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仲裁调解委员会委员,湖北省律师协会仲裁法委员会主任,武汉市律师协会会员福利保障委员会主任,2005年起受聘为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她积极宣传和普及仲裁制度,认真履行职责,调解率高。她既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注重社会和谐稳定。她做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具有良好的办案效果,深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刘政权
刘政权,男,法学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立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大学法学院党委委员、马克昌基金会理事、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仲裁院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律师。
多年来,刘政权一直深入法治领域。在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一带一路仲裁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期间,积极运用专业知识,有效解决各类社会纠纷,有效保护了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参与《司法部仲裁委员会登记管理办法》等多项重要法律文件的修订;作为首席专家主持了“新形势下仲裁机构设置研究”重大理论项目,对《仲裁法》的修订提出了重要意见。本人参与撰写的《中国仲裁史》草案,系统研究了《仲裁法》颁布实施以来中国仲裁事业的发展,被誉为“填补了中国仲裁史研究的空白”。
长鲍文
龙,男,就职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2003年起长期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他是许多案件的首席法官和独任法官。他善于抓住案件的核心和焦点,办事效率高,对案件推进和审判节奏的控制好,文书制作及时迅速,裁决书文本清晰,说理充分,注意法理与情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平衡。在处理的案件中,有79起是基本相同类型的系列案件。
马建国
马建国,男,在中铁大桥局集团公司工作。
2010年起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法律素养高,实践能力强,公正高效办案,控审能力强。2018年以来,已处理43起案件。
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仲裁裁决未被法院撤销或执行的;它为维护和提高仲裁的公信力做出了突出贡献。
积极参加武汉仲裁委组织的各项活动,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宣传仲裁,引导市场主体认同仲裁,善于总结经验,积极献计献策。积极推广法律仲裁英语,担任首届“吴中杯”国际商事仲裁辩论赛评委。
初级晶体
于静,女,湖北程明律师事务所股权合伙人,2019年湖北省优秀党员律师。湖北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分会理事,湖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专家,武汉市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理事。
自2014年受聘为武汉仲裁委仲裁员以来,从未发生过违反仲裁员规范和仲裁纪律的办案行为,也没有仲裁案件被撤销或未执行。
2018年以来已办理72件。60%的案件都是单人仲裁,从来不认真准备庭审,因为单人仲裁案件标的小,法律关系不复杂。每次都可以做到“两备一快”,在开庭前准备全案的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调查的准备和审判的程序;签发法律文件很快。承办人收到书记发来的程序性内容后,独案的裁判文书签发时间全部在一周内完成。从来没有因为漏项或者事实不清而重新开庭的案例。
庞鹤涵
庞鹤涵,男,退休前供职于湖北省供销合作社。曾任省级机关法律事务负责人,多家省级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法律和经济的双重知识结构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曾亲自成功主持多个省级企业的改制重组,擅长处理公司及各类企业经营、管理、发展中的法律问题。
1998年被聘为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在过去的20年里,他分别以首席仲裁员、独裁者和仲裁员的身份承办了数百起仲裁案件。能够一丝不苟,认真负责,不计较个人得失,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平等对待各方,公正合理解决纠纷。自2018年以来,它处理了115起案件,没有一起被驳回或未执行。其敬业精神、职业道德和办案质量得到了同行和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吴鹏
吴鹏,男,就职于武汉光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15年受聘为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积极以仲裁方式解决金融纠纷,对借贷、证券、担保、租赁、信用卡等金融领域的纠纷做出公正裁决,结合专业知识,在明晰金融产品模式的同时,维护公平正义,提高效率,积极向社会宣传仲裁纠纷解决方式的灵活性、高效性和专业性,为金融资产保驾护航。2018年以来,办理线下案件80件,线上互联网仲裁案件600件,仲裁裁决未被法院撤销或未执行;它为维护和提高仲裁的公信力做出了突出贡献。
彭
彭,男,湖北彭正志律师事务所主任,2000年9月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个体律师事务所,2011年荣获湖北省司法厅三等功。
2018年以来,我作为第一审判员、边审判员、独任仲裁员共办理仲裁案件19件,其中调解结案7件,裁决结案12件。所有的调解和裁决案件都没有被法院撤销或不执行,为维护仲裁的公信力做出了一定的贡献。担任仲裁员期间,多次在公众微信号、微信朋友圈宣传仲裁制度,为拓展仲裁服务领域做出了一定贡献。同时,团队创办了“专业民商事诉讼团队”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定期推送民商事诉讼仲裁专业文章,为仲裁理论与实践的探讨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石贤玉
石贤玉,男,法学博士,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法律职业道德和民事诉讼法。历任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湖北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湖北省制度廉洁性评价专家、武汉市人民政府首届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
在多年的法律研究和实践中,他发表了近20篇法律论文。出版法律著作8部,《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研究》,2016年获第十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法官道德建设研究》(个人)获2010年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2018年以来,石贤玉教授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坚持独立、客观、便民的立场,不偏袒任何一方,真正做到了依据事实和法律公正、公平地裁决仲裁案件,展现了专家学者型仲裁员的优秀品格和专业水平,提高了仲裁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王涛
王涛,男,退休前就职于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精通保险公司各项业务操作、理赔管理法规和政策,在处理保险合同纠纷等案件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尤其擅长处理各类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人身伤害调查和保险责任认定。同时在如何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案件、如何做好保险防灾防损工作、如何办理保险合同纠纷调解等方面有一些独到的研究。
王万
王婉,女,退休前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工作。自1998年起,连续五届被聘为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1年被聘为第五届武汉仲裁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多年来,他在拓展仲裁业务、宣传仲裁服务方面做了积极有效的工作。
2018年以来,共办理案件90余件,涉及借款合同、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投资及股权转让合同、担保追索权纠纷、特许经营合同、建设工程、房屋买卖合同、保险合同等。
在办案过程中,能够坚持公正和效率,判决的案件至今没有被法院撤销或不执行。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原则,公正办案。
积极参与互联网仲裁,探索网上仲裁模式,正确运用互联网处理纠纷。疫情以来,已处理网络仲裁案件300余件。
王永强
王永强,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律师与公证学院执行院长。曾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法汇律师事务所律师,湖北省法学会法经济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行为法学会副会长。
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和商法。他在《法律商业研究》和《法律》杂志上发表了20多篇论文和一本书。或者参加十个以上的项目。
2018年以来,武汉仲裁委共受理案件60件,其中标的额超亿元案件5件,标的额超千万元案件42件。没有一个案件被驳回或没有执行。
王萍
王萍,女,湖北何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017年7月至今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大多数案件是独任仲裁员或首席仲裁员。结案调解率达到50%。法院承办的案件都没有撤销或者不执行,基本都是当事人认可的。担任仲裁员以来,我始终坚持以解决纠纷为主、调解为辅的原则,坚持每一个案件都实行调解。只要案件双方都到场,没有宣布或缺席,都会尽力做好调解工作。
大多数案件都是集体担保案件。考虑到被申请人是农民,案件涉及农业开发,仲裁员积极与公司沟通调解,最终成功为被申请人降低了一定的利益,并尽快下达了裁决。
吴景辉
吴景辉,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曾任中国商法学会、中国证券法学会、中国银行法学会理事,湖北省商法学会副秘书长、特聘教授、湖北省委讲师等社会职务。在《学习与实践》、《现代法学》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著作多篇。
作为武汉仲裁委员会首席仲裁员,处理了武汉某公司与武汉某街道办事处土地使用权保证金返还纠纷案。作为国内仲裁的典型案例,该案的裁决被认为“能够全面反映在落实仲裁法律制度、推动仲裁工作改革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对类似工作具有普遍的指导和借鉴意义”。因此推荐由司法部司法行政案例库(法律库)选编仲裁案例。
我在担任仲裁员期间,从不过问案件标的大小,案件是否复杂,轻则畏重,不考虑法律和事实以外的因素。我严格按照《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和《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的规定,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许
许,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学校“511工程”首批优秀中青年讲师。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法学院、美国匹兹堡大学法学院、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法学院访问学者。
将仲裁实践与理论研究相结合,促进仲裁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出版专著《国际商事仲裁理论与实务》,参与《商事仲裁法》的编纂。发表论文多篇,如《从《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的角度看中国商事仲裁暂行办法的立法完善》。与国际商事仲裁有关的其他论文包括关于二级经济制裁的封锁立法等。
认真办理每一个案件,努力推动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事业的发展,推动我国仲裁立法的完善和仲裁法的理论研究。
张夏
张夏,男,湖北精益田翔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年被任命为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把仲裁作为实现自己法治理想的重要阵地,认真准备好每一个案件,善于听取当事人陈述,善于把握庭审节奏,善于总结仲裁规则,与其他仲裁员和办案秘书配合好,公平、公正、快捷地办理案件。
办理的案件几乎都是比较疑难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认定和采信证据、概括争议焦点等方面逻辑严谨、清晰准确。
湖北某有限公司与李某的合作协议纠纷仲裁过程中,由于时间较长,辗转多名仲裁员,当事人意见较大。受理案件后,从仲裁请求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角度,缩小审理和鉴定范围,迅速结案。
在处理一起群体性商品房合同纠纷案件中,积极配合办案书记动员当事人接受调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张德德
张道德,男,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法律部原总经理。仲裁被视为神圣的职业,每一个案件都始终依法得到公平公正的审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树立了金融仲裁员的良好形象。自2000年5月任命仲裁员以来,已经审理了数百起案件,没有一起案件被法院撤销或裁定不予执行。
有效宣传和普及仲裁法律制度。多年来,他应邀或安排在30多家金融机构和国有控股企业举办仲裁法专题讲座,主题为“灵活运用法律手段,巧妙实现依法清收转让不良资产的目的:仲裁实践与启示”、“金融仲裁与金融风险防范”、“确认仲裁的金融实务”,深受欢迎。在《商事仲裁》、《金融仲裁服务指南》、《仲裁典型案例》发表多篇文章和典型案例分析,如从三起仲裁案件的判决和履行看仲裁机制在防范金融风险中的地位和作用,从一起借款合同纠纷的判决看仲裁在规避银行突发风险中的作用。
赵立新
赵立新,男,江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兼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市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竞争法研究会副会长、商事调解研究会副会长。
自2010年受聘为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以来,他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和专业学习,严守办案纪律要求,积极服务仲裁中心和大局需要,自觉为保证个人对案件审理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做出贡献。近三年(2018年以来)共承办仲裁案件146件,既有涉及民生的小额经济纠纷,也有具有行业和区域影响的重大案件。没有一起案件被撤销、未执行,办案质量高。
朱学胜[/s2/]
朱学胜,男,湖北张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自2020年被任命为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以来,认真负责,及时发现和处理仲裁过程中的仲裁风险,努力提高仲裁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无条件接受任务。对于涉及金额小、法律关系简单的案件,不流于形式,严格把握风险点,及时适应网上仲裁的特点和规则。对于已受理的消费金融小额贷款,涉及案件数量大,网上批量提供的电子签名和电子证据,在现行证据规则下,我们多次与书记沟通,讨论催收表格,讨论批量处理的风险点,妥善处理,保证了案件的及时、快速、准确处理。60多起案件已经解决。目前正在处理90件。这种新的仲裁案例得到了积极的尝试和探索。为今后更加公正、便捷地处理此类案件积累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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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儒雅君子
2022-03-11 18:18:03 回复
举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举资格。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联系电话:027-85711048。现在,让我们来看看他们的风采吧!由于武汉仲裁委员会总部主要仲裁业务所在地搬迁,
少年壮志不言愁
2022-03-12 02:24:06 回复
理案件60件,其中标的额超亿元案件5件,标的额超千万元案件42件。没有一个案件被驳回或没有执行。王萍王萍,女,湖北何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7年7月至今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大多数案件是独任仲裁员或首席仲裁员。结案调解率达到50%。法院承办的案件都没有撤销或者不执
暴力键盘手
2022-03-11 22:32:48 回复
转化为仲裁员的优势,深刻理解仲裁案件与法院案件的区别,善用仲裁解决商事纠纷的优势,成功处理了一大批有影响的建筑地产案件和公司纠纷。业务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公正高效办案,
炸毛的小精灵
2022-03-11 19:31:22 回复
等领域有系统的理论总结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是一名专攻仲裁理论和热点实体法的仲裁员。这位同志被任命为武汉仲裁委仲裁员后,驾轻就熟,高质高效地审结了多起纠纷数千万的建设工程、房地产领域仲裁案件,为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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