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33 | 评论:1
小王2019年11月在某机械有限公司做技工,小王在车间给炉子上料时,钢水出来了,全身多处烧伤。经医院诊断,他全身多处被钢水烧伤。2020年8月4日,小王的伤情经劳动部门鉴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为九级。小王于2021年1月20日年满6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公司已办理工伤保险。
2021年5月,小王要求工伤待遇时,某机械厂小王已到退休年龄,拒绝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双方发生纠纷。
小王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现代阳光律师事务所提醒本案涉及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对员工因工作造成的暂时或永久的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救济和补偿。其职能是保障残疾人的医疗和生活以及死亡职工遗属的基本生活。
由于行业不同,工伤概率差异很大,特别是特种行业和机械制造行业。一些中小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忽视参加社会保险。一旦发生重大事故,他们往往无力支付工伤费用,导致工伤职工无法得到及时治疗和康复,工伤职工和遗属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企业也可能难以生存。通过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可以分散企业的风险,减轻企业的负担。
本案中,小王在申请工伤待遇时确实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关键问题是,工伤发生时小王尚未达到退休年龄,小王仍应享受工伤待遇。小王发生工伤时,尚未达到退休年龄,劳动部门也已认定小王属于工伤范围,依法应当享受工伤待遇。小王已被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达到退休年龄之日,小王与公司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应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员工工伤,企业会怎么处理?建议如下:
(1)对符合工伤条件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及时为工伤职工申报工伤认定,使职工及时享受工伤待遇,履行企业的义务。
(2)被评定为伤残的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由工伤基金承担的相应费用外,企业应当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承担其他费用。
本文标签: 退休以后工伤待遇就截止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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