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8 | 评论:2
如何合理厘清非法经营行为与拼车、顺风车的界限?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会同相关部门修改了《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查处涉及私人小客车合乘标识的道路客运非法经营行为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近日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私人拼车,又称拼车、搭便车,是指拼车出行提供者通过互联网等方式提前发布出行信息,出行路线相同的人选择与拼车出行提供者拼车,分担部分出行费用或无偿互助的一种共享出行方式。”在征求意见稿中,拼车、顺风车被定义为“私家车共享”。
根据征求意见稿,拼车出行提供者通过拼车平台提供拼车服务,并要求分担部分出行费用的,拼车出行提供者每日提供拼车出行服务不超过3次,每次拼车方案和路线只能在一个拼车平台发布;在免费拼车的情况下,拼车提供商每天提供的拼车次数是无限的。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拼车平台应当做好拼车出行管理,拼车出行提供者应当提前发布出行计划和路线,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拼车出行提供者、车辆和线上信息一致。对于跨城市出行路线,每个拼车方案和路线只能匹配一个拼车出行需求。
关于出行成本的分摊,征求意见稿规定,私人小客车分担的出行成本仅限于车辆燃油(电)费、过路费等直接成本。费用按照共享里程计算,单位里程共享费用不得超过巡游出租汽车里程续保价格的50%,不得设定起步价,也不得按照共享里程收费。过路费等费用由乘坐各方协商分担。拼车平台可以从骑手分摊的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信息服务费。
在法律约束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而是合乘各方自愿的民事行为,相关权利、义务、安全事故等责任由合乘各方依法依约承担。同时,顺风车各方应配合执法检查,积极提供顺风车信息。禁止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或变相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违反上述规定的,由交通运输部门按照非法营运查处相关拼车平台和拼车出行提供者。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本文标签: 顺风车属于非法营运吗?会被罚多少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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