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98 | 评论:1
■作者:张馨心北京再明律师事务所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应通过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来确定,但实际工作中双方的经济实力和主动性仍存在差异。因此,双方以规范的方式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就显得尤为重要。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是被征收人支付经济补偿的依据,其主要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被征收人和被征收人的基本情况、被征收房屋的具体情况、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方式、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等费用、补偿款支付时间、搬迁期限、房屋调换和违约责任。
本条所有条款都是为了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因此,双方必须基于真实意愿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在我所杨念平、李群杰律师代理的一起案件中,宜昌公司于2004年与当地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合法取得7000多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并在该土地上修建厂房。
2019年,当事人得知其工厂因相关项目建设被纳入征收范围。2020年4月,当事人的部分厂房被非法拆除。
强拆过程中,征收办工作人员告诉他们,签完补偿协议就不要继续进行强拆了,否则所有厂房都要拆,强拆现场已经被封锁,出不去。无奈,当事人只能与征收办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上述案例中,房屋征收部门通过实施强制拆迁,迫使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思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行政机关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应时刻牢记从维护契约自由的角度出发,保护行政相对人的信赖利益。但在签订本案非住宅房屋补偿安置协议前,房地产估价机构并未向当事人作出正式的估价报告,双方签订的支付标准显然没有事实依据,涉案协议也没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更重要的是,根据原合同法,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在律师指导下起诉后,法院判决撤销双方签订的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在上述案例中,当事人面临的情况只是众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纠纷中的一种。在实际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仍存在以下问题:
1.现场工作人员对征收政策的理解存在差距,被征收人不知情,随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房屋征收涉及面广,不仅关系到当地的发展规划,还与被征收人的后续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一旦现场负责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工作人员对政策理解不充分、不深刻、不透彻,或者急于求成,被征收人很容易在对协议理解不全面的情况下盲目签订协议。
2.被征收人对补偿安置的期望值越来越高,不按政策标准随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为了追求进步,有的收藏者暗中违规操作,有的收藏者通过各种手段诱骗对方签订协议。协议一旦签订,无论是否规范,被征收人都不能反悔,不能起诉。
3.个别工作人员私下与被征收人串通弄虚作假,编造信息随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为了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促进房屋征收的顺利进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防范:
1、提高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要加强业务培训和思想作风建设,增强法律法规意识和群众观念,设身处地,给予被征收人更多的尊重、理解和关心。
2、统一安置标准,保持政策一致性。实现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宣传、统一实施,给被征收人充分学习理解政策、充分协商签订协议、充分准备搬迁的时间,建立健全被征收人激励机制。而不是像上述情况那样通过强制拆迁当事人房屋的方式迫使被征收人签订协议。
3.规范程序,加强社会监督。规范房屋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程序,从程序上切实减少对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侵害。要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也要接受被征收人的监督。
版权所有:本文为北京再明律师事务所原创文章,未经授权,拒绝转载!
本文标签: 合同撤销后还能再追究诈骗罪吗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茅于轼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
單殺
2022-03-11 22:06:49 回复
项目建设被纳入征收范围。2020年4月,当事人的部分厂房被非法拆除。强拆过程中,征收办工作人员告诉他们,签完补偿协议就不要继续进行强拆了,否则所有厂房都要拆,强拆现场已经被封锁,出不去。无奈,当事人只能与征收办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上述案例中,房屋征收部门通过实施强制拆迁,迫使
泡妞大佬
2022-03-11 19:29:16 回复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在律师指导下起诉后,法院判决撤销双方签订的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在上述案例中,当事人面临的情况只是众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纠
本文已有1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