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6 | 评论:2
【基本案情】因B公司拖欠工资,A公司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劳动者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期间,B公司被股东注销。
[问题讨论]
1。作为被告的公司在诉讼过程中被注销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尚未确定的,中止诉讼。公司注销意味着法人终止。根据上述规定,法人终止的,应当确定权利义务承担者继续参加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二。清算人的主体资格确定后,清算责任的争议应以是否继续审理劳动争议或重新确定案由为基础。
清算责任纠纷是指清算组织成员在清算期间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和债权人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纠纷。笔者认为,清算负责人在原劳动争议的基础上,依据《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公司注销后,作为权利义务的承担者,将继续参与原诉讼。但在原诉讼中,劳动者的诉讼请求是否可以主张,应当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予以确认。如果劳动者的诉讼请求能够得到支持,原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由于清算人是原公司权利义务的承担者,直接承担了本应由公司承担的责任。因此,清算人参与诉讼后,劳动争议应继续审理。
三。如果诉讼前公司已经注销,应该以劳动争议还是清算责任争议审理?
区分这个问题的意义在于:第一,是否需要走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如果劳动争议被受理,必须经过仲裁前程序。如果受理了和解责任纠纷,则不需要经过仲裁前程序。第二,管辖权的确定。劳动争议可以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是,清算责任的争议适用地域管辖的一般规定,即公司所在地法院的管辖。笔者认为,公司注销后的劳动诉讼应按照清算责任纠纷进行审理。虽然劳动者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的依据主要是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但清算责任人最终承担相应责任的法律规定是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此时的案由应该是清算责任纠纷。
来源:人民法院网
本文标签: 公司在被起诉期间可以注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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