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4 | 评论:1
[摘要]
2010年3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乙公司为承租人。租赁期限为20年,自2010年10月1日至2030年9月30日。第一年的月租在次月5号之前是13万多。B公司逾期超过25天的,按日支付0.01%/滞纳金;如果逾期付款超过60天,安百里公司有权选择提前终止本合同。
2018年12月至今未交房租。
2019.3.7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解除租赁合同的律师函,3.8日签收。
现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赔偿。
经查,一审乙公司注销,甲公司知情,但双方均未告知法院。
一审法院判决:根据租赁合同约定的标准,判决星美公司支付占用费、违约金、酌定滞纳金。
B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一审,驳回其上诉请求。
B公司原股东张三、李四不服二审判决,申请再审。
高等法院认为:
乙公司于2019年6月注销,甲公司无异议,故乙公司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一审、二审程序违法。高院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指定中院再审。
【/s2/】问题总结:诉讼期间公司被注销,该怎么办?
首先要区分公司注销时是否已经清算。公司已依法成立清算组,并按照《公司法》进行清算的,应当中止或者终止诉讼,当事人可以按照公司清算程序实现自己的权利。公司未经清算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司股东应当在债权人所主张的公司债务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一审被注销,不再是法人,不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再作为适格被告。原告也认可这种感觉。但双方均未向法庭如实告知真相,导致案件因程序问题被发回重审。
律师认为:
由于市场监管和司法诉讼是两个独立的程序,这就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空子留下了可乘之机。毕竟失信是要付出代价的。就像本案,正是因为被告公司及其股东隐瞒了注销事实,才导致案件因程序问题被发回重审。我不明白原告没有如实向法院报告的原因。无论如何,双方的行为都涉嫌妨碍民事诉讼,干扰正常的法院审判秩序,法院有权处罚。
本文标签: 公司在被起诉期间可以注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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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碧蓝幻想
2022-03-11 17:59:53 回复
均未告知法院。一审法院判决:根据租赁合同约定的标准,判决星美公司支付占用费、违约金、酌定滞纳金。B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一审,驳回其上诉请求。B公司原股东张三、李四不服二审判决,申请再审。高等法院认为:乙公司于2019年6月注
黑腿毛大叔
2022-03-12 00:04:00 回复
。一审法院判决:根据租赁合同约定的标准,判决星美公司支付占用费、违约金、酌定滞纳金。B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一审,驳回其上诉请求。B公司原股东张三、李四不服二审判决,申请再审。高等法院认为:乙公司于2019年6月注销,甲公司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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