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3 | 评论:1
是民法典有瑕疵,还是大家的理解有偏差?
——对初三所生子女继承权的认识
三笑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民法典》第1071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伤害或者歧视。”
看似给了第三个儿子和女儿同样的财产继承权,但实际上应该是这样吗?
感觉民法典中“非婚生子女”的概念有点模糊。非婚生子女应该在不同的情况下区别对待。
非婚生子女一般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健康状态单一。
第二,婚姻是内生的。也就是说婚内出轨,生了第三胎。
单身,没有原生家庭,就没有出轨,违反婚姻法,损害原生家庭利益。所以基于时间顺序原则,子女有继承权无可厚非。因为,原生家庭的建立是以婚前非婚生子女的存在为基础的,是透明的,是婚姻认可的。
但婚后婚内出轨,生下第三胎的孩子,是建立在背叛婚姻的基础上的,严重损害了原生家庭的合法权利,违背了社会道德,违反了法律。
所以不认可三情妇所生子女与原生家庭的关系。
第三胎所生子女的存在,本身就是对原家庭法保护的合法权益的暴力侵害。就是被道德谴责甚至法律制裁。
婚姻法保护的应该是婚内的合法权利,而不是第三胎的权利。
因此,第三胎所生子女与原家庭没有权利义务关系。
第三个小三从原生家庭中窃取了情感,这已经是违法的,已经违背了公共道德,是违法的。
现在,如果三笑尔的孩子被赋予了继承权,这就意味着三笑的情感盗窃可以合法地利用他的肚子对原生家庭多年的辛勤劳动成果进行巨大的侵略和抢劫了!可更糟糕的是,深度二次伤害!
这样的行为受法律保护是否合理?
所以有网友呼吁:“私生子不应该有继承权!这样才能约束那些不道德的人!为了保护合法婚姻所生子女的财产权益,保护合法婚姻!”
没有歧视第三个儿子和女儿的想法。我国讲究“不分出身,人人平等”。孩子是无辜的,第三个儿子和女儿享有一切民事权利,合理合法。所以《民法典》第1071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伤害或者歧视。”是指第三个儿子和女儿的社会地位和权利受法律保护,与其他家庭的所有子女一视同仁,不能被社会区别对待。
但是第三个儿子女儿和原生家庭的关系应该是另一回事!
在原生家庭,老三没有权利,当然也没有义务!
至于赡养和扶养的法律关系,按照谁违法,谁负责,谁承担后果,谁承担后果的原则处理就好。
你不能强行分割,损害原生家庭的任何利益,因为原生家庭的财产和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不可侵犯,法律不为侵略者服务。
一个合法的家庭,在法律保护期内,感情上被盗窃,被践踏,同时重大财产被侵犯,被抢劫。法律是否应该做些什么来抵制它?
当法律不能保护合法婚姻中的合法权益,当法律不能让家庭稳定,社会稳定,法律的权威在哪里?
好迷茫:
私生子有继承权。是民法典存在瑕疵,还是存在误解?
本文标签: 小三的儿子能分我老公的家产吗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茅于轼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
长安常乐
2022-03-11 19:20:03 回复
伤害或者歧视。”看似给了第三个儿子和女儿同样的财产继承权,但实际上应该是这样吗?感觉民法典中“非婚生子女”的概念有点模糊。非婚生子女应该在不同的情况下区别对待。非婚生子女一般包
本文已有1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