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5 | 评论:1
[案例]
60岁的姜某芳与黄于1963年结婚,此后夫妻关系一直很好。1996年,年近60岁的黄与比他小近30岁的张某英在一出租屋内非法同居。2000年9月,黄和姜某芳将该处房产出售。罗某芳继承的泸州市江阳区新马路6-2 -8-2号以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2001年初,黄肝癌晚期住院,张某英到医院照顾黄,却遭到姜某芳及其亲友的咒骂,两人互相抓伤。
2001年4月18日,黄立下书面遗嘱,将出售二号房所得的4万元中的一半,作为自己的住房补贴、公积金和退休金。泸州市江阳区新马路6-2-8-2号,以及他使用过的一部手机,共有财产6万元给他的“朋友”张某英。2001年4月20日,泸州市纳溪区公证处为该遗嘱出具了(2000)路娜证字第148号公证书。2001年4月22日,黄因病去世。张某英以姜某芳侵犯其财产权为由,向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庭审中,原告张某英认为,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
[法律分析]
纳溪区法院认为,受遗赠人黄基于与原告张某英的非法同居关系立遗嘱,将其遗产赠与原告张某英,实质上损害了被告姜某芳的合法财产继承权。受遗赠人黄的遗赠行为违背了法律的原则和精神,损害了社会公德,破坏了公共秩序。应属无效行为,故原告张某英主张被告姜某芳应给付遗赠财产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被告姜某芳请求确认遗嘱无效有效,本院予以支持。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张某英的诉讼请求。
[引用法律]
(《宪法》第十三条规定,依照法律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行为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违反者无效。
你还怕小三阶层吗?【机智】欢迎词【窃笑】。
本文标签: 小三的儿子能分我老公的家产吗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韩浩月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
跟爷撒个娇
2022-03-11 23:25:36 回复
[案例]60岁的姜某芳与黄于1963年结婚,此后夫妻关系一直很好。1996年,年近60岁的黄与比他小近30岁的张某英在一出租屋内非法同居。2000年9月,黄和姜某芳将该处房产出售。罗某芳继承的泸州市江阳区新马路6-2 -8-2号以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2001年初,
超级干饭人
2022-03-11 22:32:50 回复
元的价格转让给。2001年初,黄肝癌晚期住院,张某英到医院照顾黄,却遭到姜某芳及其亲友的咒骂,两人互相抓伤。2001年4月18日,黄立下书面遗嘱,将出售二号房所得的4万元中的一半,作为自己的住房补贴、公积金和退休金。泸州市江阳区新马路
本文已有1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