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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合伙指南 |作者:李莉律师这是李立律师博客的文章 867 ,以及合伙指南微信官方账号谈民法典系列是李莉读民法典的笔记谈民法130条:可以以患有严重疾病需要医疗为由请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第一百零六

合伙指南 |作者:李莉律师

这是李立律师博客的文章 867 ,以及合伙指南微信官方账号

谈民法典系列是李莉读民法典的笔记

谈民法130条:可以以患有严重疾病需要医疗为由请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第一百零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分割共同财产:

本条吸收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的规定,文字略有修改。

这里规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必须是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这是一种请求权。分割的对象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这里的重点是“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因此,出卖是指擅自出卖夫妻共同财产且出卖所得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虽未取得对方同意,但以正常价格出售,所得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情形。损坏,不包括疏忽造成的损坏。另外,这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如何判断是否严重,需要结合行为性质、夫妻共同财产数额等因素来确定。如果夫妻共同财产数额较小,原则上不构成严重程度。

(二)负有法定赡养义务的一方患严重疾病需要医疗,另一方拒绝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法定赡养义务是指这种赡养义务是法律规定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产生赡养义务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父母对不能独立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和成年子女的赡养义务;夫妻之间相互赡养的义务;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的赡养义务;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义务;弟弟妹妹对未成年弟弟妹妹的抚养义务;兄妹赡养兄妹的义务。

第二种情况,除了法律上负有抚养责任的人之外,还需要两个条件:一是患有严重疾病的人需要就医,二是配偶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是否属于重大疾病,没有详细的法律规定,需要在司法实践中总结,在立法中细化更新。中国保险学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制定的《重疾保险中疾病的定义和使用规范》可以作为重要参考。

“一方有法定赡养义务”是指原则上该条不适用于夫妻一方患有严重疾病需要医疗的情形。夫妻一方患有严重疾病,另一方拒绝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可以依据第1059条的规定,要求另一方承担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如上海市一中院审理的“马诉何某等共同财产分割纠纷”一案,夫妻一方以患有严重疾病需要医疗为由,要求分割夫妻双方共有的房屋,法院不予支持。在判决中,法院认为:

马某与何某是夫妻关系,所争房屋为其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除非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或者夫妻一方有法定扶养义务,患有严重疾病需要医疗,而另一方拒绝给付的。马因自己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符合上述法律允许的分割婚内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纠纷房屋是马某、何某名下唯一的房屋,且是其长期居住的房屋。他们还说,除了这套房子,没有其他房子,没有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分割纠纷房屋,马和何必然面临居无定所、老无所依的窘境。……

但家事案件通常不是这么简单的逻辑,司法机关会更多考虑判决的社会效果。上述案件中,部分当事人子女也当庭向法官表示,如果不分割竞房,愿意在合理的条件下继续赡养、抚养,并与其他子女共同承担医疗费用。这也是法院驳回原告分割夫妻共同住房的诉讼请求。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在配偶一方患重病需要治疗的情况下,也间接引用了这一条款。2019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徐某1与张某某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中,裁定分割一笔拆迁款。法院在判决书中认为,“本案中,张某某本人患有疾病,不严格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的“一方有法定赡养义务的人患XXX病需要治疗,另一方拒绝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情形。但根据举重轻于举重的一般法律原则,张某某本人患有严重疾病,其与徐某1夫妇只是得到了一笔便于分割的巨款。在徐某某的行为已经严重剥夺了张某某处理搬迁款的平等权利的情况下,本案应当赋予其主张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更有甚者,徐某1对其收受的190余万元搬迁款的去向说法不一,存在诸多不合理的地方。他的行为也符合“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情形。因此,一审法院对争议房屋的拆迁款进行分割并无不当。“个人认为,民法典该条第二种情形,从法律条文本身的字面含义来看,确实不适用于夫妻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情形,但要注意司法实践中可能出现的扩张解释。

第二节父母与子女及其他近亲属的关系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聊民法典130:能以重病需医治为由请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第1067条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未成年的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与原婚姻法中的相关表述相比,将“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改为“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据《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被依法取消监护资格后,监护人仍需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

第四十一条尚在接受高中以下教育的成年子女,或者因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四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赡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有权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

与原婚姻法中的相关表述相比,履行扶养义务的主体由“子女”改为“成年子女”,要求成年子女支付扶养费的主体由“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改为“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

第1068条父母有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吸收了原婚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文字略作调整。

该条第二句也是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内容的体现。《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拥有财产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费用从其自有财产中支付;部分问题由监护人补偿。”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

吸收了原婚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增加了“离婚”二字。

第1070条父母与子女有互相继承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第三款规定,作为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条所称继承权,是指法定继承的权利,不包括遗嘱继承。

第1071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伤害或者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对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应当承担抚养责任。

该条与原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相比,有一些文字上的调整,但没有实质性的变化。第一款将不得伤害、不得歧视的主体由“任何人”改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第二款中“子女”改为“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费、教育费”改为“抚养费”,删除“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

第1072条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适用于继父、继母和由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本文第二段强调了“受期教育”的前提条件。这一条件意味着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由姻亲关系转变为伪血缘关系,故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适用于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本文标签: 离婚一方有重大疾病可以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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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黄昏起风了

    黄昏起风了

    2022-03-11 23:08:42    回复

    徐某1对其收受的190余万元搬迁款的去向说法不一,存在诸多不合理的地方。他的行为也符合“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情形。因此,一审法院对争议房屋的拆迁款进行分割并无不当。“个人认

  • 离人何必挽

    离人何必挽

    2022-03-11 14:04:24    回复

    形。但根据举重轻于举重的一般法律原则,张某某本人患有严重疾病,其与徐某1夫妇只是得到了一笔便于分割的巨款。在徐某某的行为已经严重剥夺了张某某处理搬迁款的平等权利的情况下,本案应当赋予其主张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更有甚者,徐某1对其收受的190余万

  • 钟政昌凡

    钟政昌凡

    2022-03-11 13:07:07    回复

    你说的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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