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08 | 评论:2
事实上,无效证据的提法并不严谨。我的初衷是评估那些没有什么证明力的普通证据。
在我看来,普通人和有一定诉讼经验的律师最大的区别在于,律师更容易区分案件争议的焦点,对需要自己举证的事项收集并提交有价值的证据。不得不说,我见过律师提交很多没用的证据,原因就不深究了。我肯定是懒得交了,就放这了。
以小案例的形式讲解,每一个都很典型,希望能给近期对法律感兴趣或者有法律需求的朋友一些启发。
01
民间借贷案被告证明自己有稳定收入。
民间借贷案件中,原告举证借款协议和付款,被告的抗辩思路无非是没有借款协议,债务已经还清,过了期限。但有些当事人,以及律师,提交的是被告稳定的收入来源作为核心证据。他的逻辑是,我有稳定的收入怎么会需要向你借钱?哦,这只是神圣的逻辑。更夸张的是,建党50周年的纪念章照片作为佐证。
这是真的没有证据上交的被告,律师为什么不发挥作用?反正我看腻了。
我经常有这种感觉。在讨论一些问题的时候,法律人的思维确实和普通人不一样。可能是法律人已经熟悉了游戏规则。至于上面这种证据,你觉得对法官评价证据有影响吗?好像是有一点,但是从证明力的角度来说,几乎等于没有证据。就算原告的证据弱到被这种证据打败,没有这种证据原告也赢不了。
嗯,我说了。
02
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在有证人的情况下证明被辞退的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关于证人证言的有效性,我也写过一篇文章阐述我的观点:
先说结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在民事纠纷中,证人证言的效力几乎等于零。一场官司能打赢,不是因为证人证言,而是因为官司输了,往往不是证人证言能补救的。这可能与大多数普通人的直觉相反。有点绝对。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我仔细阅读了《证明规则》中关于证人证言的部分,并列举了以下几种证人证言的效力。
证人证言在民事诉讼中的尴尬地位
我在文章中列举了六种常见的证人证言有效性的辩护方法。回过头来看,结论是绝对的,但不会偏离太多。我还没遇到过真正靠证人证言就能定案的案子。原因之一是,没有任何书证的案件,往往标的很小,没有律师出庭的机会。
具体到上面的例子,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其实是比较明确的,辞退是对劳动者最严厉的处罚措施。在实践中,自然会要求用人单位对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民主程序、是否得到有效送达、劳动者的行为是否达到辞退的程度等承担全部举证责任。而证人证言本身就具有不稳定性,本单位员工与其大概率不离职有重大利害关系,自然证明力低至地面。
可以说,证人证言是最受普通人欢迎的证据,但也是最被现实打脸的。强烈推荐阅读我关于证人证言有效性的文章。
至于案件证据审查的标准,即使我不假设对方会有一些极端的对我们不利的证据,我也以对方一有机会就否认事实或者缺席审判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把宝放在证人证言上,基本等于指望对方送钱。
[S2/]03
离婚案件中,起诉离婚的一方提交租房合同和伤情照片,证明符合离婚条件。
租房合同想证明分居?众所周知,因感情不和,法律要求分居。自然有两个证明要素:分居+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往往伴随有一方学习、工作等客观情况。分离自然可以合理化。
更常见的是,有伤痕的照片是为了证明家暴的存在,但是,啊,只有照片,尤其是脸没有露出来,怎么证明这个伤痕是被告造成的呢?怎样才能证明伤害达到了家暴的程度?只能说证据充分的案件一般是有报警记录和笔录,有病历,有音视频照片,有微信聊天记录,有保证书,承认有家暴。并不是说这些都必须同时存在,而是一般需要一个足够,另外两个可以用来支撑。
是的,有些人相当坏。家暴一报警,警察还没到家就跑了,很尴尬。
04
证明欺诈、胁迫或者与外人恶意串通。
我发现来咨询的客户特别喜欢想当然的认为自己被骗被胁迫了。这些场景很常见:我不同意这些条款,对方就不签合同;如果我因为个人原因不签字辞职,公司就不给我发工资?
有时候,我很烦自己。我每次跟客户解释完这个之后,越是高兴,就越会对法律产生一种非人的厌恶,只能接受。
简单来说,签订合同时应当存在欺诈和胁迫行为,不能因为签订合同的不公平后果就推定存在欺诈和胁迫行为。此外,还有民事诉讼解释规定:
人民法院确信待证明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对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事实以及口头遗嘱或者赠与等事实的合理怀疑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总之,能支持一百起诉讼的很少,能支持的案件往往类型较多,比如工伤后的和解协议。
[S2/]05
诉讼中有很多不确定的事情。事实上看证据,但是证明的力度,经验越多,判断越准确,包括对方可能有没有证据,可能有什么证据,一般会有一个大概的判断;在法律适用上有争议的案例并不多。即使有争议,也有很大一部分可以通过全案搜索来弥补。我确实写过一个特别有争议的案例类型:
先说大局。以“父母出资、民间借贷”检索上海市2018年至2020年一审法院案例,生效判决34件,其中认定为连带债务的有9件,最低本金10万元,最高2168万元。反正在金额、有无子女、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等方面我都没找到规律,提供的证据也差不多,核心都是“后付款”的借条和银行流水。以法庭推理来说,有理有据,有理有据,有理有据,能让我捧腹大笑。
离婚时公公婆婆拿出的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看了34个判决书告诉你。
我总是这样问自己,不要向客户承诺结果,但是如果我心里对案件没有一个相对准确的判断,那就是我不够专业。
本文标签: 在法庭上什么证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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