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1 | 评论:2
纠纷解决机制作为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吸收新的理论和实践成果进行调整和完善,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构建了以治理效率为核心的中国特色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将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提高治理效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纠纷解决机制作为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启动改革以来,不断吸收新的理论和实践成果进行调整和完善,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构建了以治理效率为核心的中国特色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1。通过诉讼与非诉讼相结合的多元纠纷解决方式,增强纠纷解决的合力。
纠纷解决制度由诉讼和非诉讼两种类型组成,其中诉讼程序严格、耗时、成本高、对抗性强;非诉程序灵活、快捷、简单,自治性强。与西方纠纷解决运动因诉讼的弊端而以非诉讼而非诉讼开始不同,中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始终强调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诉讼与非诉讼方式的相互配合与协调,以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的优势互补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运行的核心驱动力,以充分发挥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的作用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目标。中国在这一设计上的成功经验证明,在抗日战争时期,马锡五审判与调解相结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相结合的机制也符合新时代的需要,可以为不同的社会主体提供多种选择,并根据纠纷的发展变化在各种纠纷解决方式之间动态变化。为了实现“1+1 >: 2。”在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统筹性、系统性和协调性。“一方面,充分发挥诉讼的强制功能为非诉机制提供司法保障,对非诉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赋予非诉调解协议执行权;另一方面,发挥非诉机制的分流功能减轻诉讼负担,通过指定调解或委托调解的方式,将提请法院审理的纠纷交由社会调解组织处理,缓解法院人案矛盾的困境。
2。利用线下和线上纠纷解决的多平台,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
为构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各地在党委领导下,整合各类纠纷解决资源,相继成立了纠纷调解中心;各级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无论是基层纠纷调解中心,还是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其功能定位都是服务群众和社会治理,打造线上“一站式网管”和线下“一站式服务”相结合的便捷模式。与传统的网下机制相比,中国的网上机制在改革和创新方面取得了更加突出的成就。在司法领域,最高人民法院启动“智慧法院”建设,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实现人民法院全业务网上办理,依法全流程公开,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在社会治理领域,以浙江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为代表的线上平台,集在线咨询、在线评估、在线调解、在线仲裁、在线诉讼等服务于一体,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参与纠纷解决的全过程,大大提高了纠纷解决的便利性。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各地依托网络平台,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复产发挥了重要作用。互联网时代,纠纷解决机制是靠科技改造的,但这种改造不是简单的用线上机制代替线下机制。对于某些当事人来说,线上机制操作复杂,远不如线下机制人性化和易懂。对于一些纠纷解决环节,线上机制无法达到线下机制的体验效果。因此,基于互联网的平台应将线下机制与线上机制相融合,既能节约纠纷解决成本,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又能保证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最大化。
第三,以情、理、法相结合,提高纠纷解决的效果。
受传统儒家思想的影响,和谐理念在我国根深蒂固。当前社会虽处于现代化进程中,但仍具有“熟人社会”和“人情社会”的特征。注重理性与法律、合理与合法的统一,是中国人判断是非、公平与正义的朴素标准,也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应当遵循的价值准则。情理法兼容规则与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价值观一脉相承,也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民层面所倡导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价值追求并行不悖。以纠纷解决为目的,追求人际关系的文明和谐;突出当事人在争议解决过程中的平等地位,鼓励当事人诚实守信,进行友好民主协商;在争端解决结果方面,强调遵守法律规定、公正和法治。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贯彻情理结合的原则,有助于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以预防为主、非诉优先的多元纠纷解决理念,优化纠纷解决框架。
纠纷的发展一般要经历潜伏、认识、感受、处理、终结五个阶段。从争端解决的成本和效果来看,越早解决,成本越低,难度越小,效果越好。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源头治理”作为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在2019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总书记提出“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放在前面”;同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五五改革纲要》中将“诉讼源头治理”列为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2021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再次强调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前置,强化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和关口管控。这一系列部署决策都体现了中央对纠纷解决框架的战略调整,符合“治未病”的科学理念,是“乔峰经验”在新时代的坚持和传承。在这一发展方向的指引下,在纠纷解决资源的配置上,我国加大了对纠纷前端的投入,构建了基层治理新体系,激发了基层治理新动能;在纠纷解决程序的安排上,应优先或优先确立调解等非诉讼机制的原则,将诉讼作为纠纷解决的最后一道防线。
5。以公益性和市场化并存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格局激发纠纷解决活力。
长期以来,我国由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构成的公益调解格局,其特点是亲民、便民、利民。在解决社会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组织治理社会、传承文化、弘扬道德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面对矛盾纠纷多元化、复杂化的趋势,调解组织化解纠纷能力不足、调解人才库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在此背景下,我国在商事、行业和律师调解领域引入了市场化运作,出现了中国贸促会商事调解中心、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北京“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深圳蓝海法律鉴定与商事调解中心等业内颇具影响力的调解组织。调解创造的市场机会有利于调解领域的多元化,激发调解的活力,使更多的院校和商业机构关注调解领域,为调解理论的发展、调解培训的普及和调解机制的创新提供相当大的动力,并鼓励调解市场进一步向特定领域扩展,从而培养充满活力的调解员和调解组织,促进调解专业水平的整体提高。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廖勇安蒋和平
作者:湘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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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一级放水运动员
2022-03-11 12:58:17 回复
商事、行业和律师调解领域引入了市场化运作,出现了中国贸促会商事调解中心、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北京“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深圳蓝海法律鉴定与商事调解中心等业内颇具影响力的调解组织。调解创造的市场机会有利于调解领域的多元化,激发调
少小离家老大回
2022-03-11 19:14:59 回复
效果的统一。四。以预防为主、非诉优先的多元纠纷解决理念,优化纠纷解决框架。纠纷的发展一般要经历潜伏、认识、感受、处理、终结五个阶段。从争端解决的成本和效果来看,越早解决,成本越低,难度越小,效果越好。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源头治理”作为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在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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