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48 | 评论:1
■作者:王小明北京再明律师事务所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随着犯罪嫌疑人欧拒捕自杀,震惊全国的福建莆田故意伤害案在刑事部分暂告一段落。虽然我们把嫌疑人持刀杀人归咎于所谓的“房屋土地纠纷”并不理性,但这一事件还是引起了舆论的大量思考和讨论。那么,农村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真的需要邻居同意吗?邻居认为自己有权利通过占用自己的土地来阻挠村民的建房行为吗?类似纠纷应如何依法妥善处理?
在明律师看来,首先要强调的是,建房用地纠纷在农村并不少见,并不是任何一方杀人的理由或借口。刻意把两者联系在一起讨论,不是理性和公正的态度。
不过纠纷既然客观存在,我们就有必要理清其中的是非曲直。在明律师想从以下3点来谈:第一,建房用地纠纷不是“相邻权纠纷”。有人将本案涉及的纠纷分析为民法典中的相邻关系纠纷,有失偏颇。
相邻关系的前提是各方享有相应的土地和房屋权利,在行使这些权利时,能够解决用水、排水、自来水、交通、铺设管道、通风、采光、日照、排污、土地挖掘等一系列关系和纠纷。
但农村建房用地之争显然没有这么简单,纠纷的实质在于宅基地使用权范围之争。你盖房子,就不能占我的地。这种纠纷不属于民法典中的相邻关系纠纷。
其次,土地权属纠纷不宜久拖不决。关于建房用地纠纷,法律上有明确规定,绝非空白空。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的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一段法律大家并不陌生,但在具体的纠纷解决中有两点需要强调:
第一,当协商不成时,地方政府的职责是依法处理,而不是“一拖再拖”。土地使用权有争议,先协商调解没问题。或者村委会、村集体、乡镇街道都可以召集各方村民坐下来协商沟通解决方案,根据各方土地使用权的实际审批情况和拟建房屋的审批情况解释法律,化解矛盾纠纷。
但这种调解不可能是无限期的、无限制的,也不是调解就能决定的。一旦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政府应及时作出书面决定,并告知有关村民有权依法起诉。
行政机关调整拖延,让各方继续建房,防止引发口角和冲突,显然不是正道。
任何一方的村民有权书面要求行政机关对涉及的争议作出处理决定。必要时可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追究其行政不作为的法律责任,督促其依法履行纠纷处理职责。
第三,盖房子,要依法防范。如果邻居真的无视行政机关的处理,继续阻挠宅基地使用者建房,那么村民不必忍气吞声住进临时窝棚,也不必让宅基地闲置,而是应该坚决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住房权益。
一方面,对于那些移动小板凳或“平躺”阻挠建房的,村民可以直接报警,向警察出示自己建房用地的手续,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要求其停止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另一方面,在专业律师的介入下,村民也可以给邻居发律师函,明确权益,督促其停止阻挠。如果对方顽固不化,村民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究其民事侵权责任,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妨害,如果阻挠造成了损失,要求其赔偿损失。
反过来,如果邻居真的认为村民的建房行为违法或者侵占了自己的土地,也有权向乡镇街道举报其违法建房行为,或者提起民事诉讼寻求法律救济。
总之,建房用地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平稳有序解决,而不是无药可救。导致暴力案件频发,村委会、当地政府和涉案村民都有值得反思和检讨的地方。
同时需要明确的是,农村宅基地必须经过村集体讨论决议,才能由乡镇政府审批,将村民自治程序做得详细实用,将矛盾化解在前端,也能有效遏制此类纠纷的发生。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宅基地申请应当经农村村民集体讨论通过并在集体内部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也就是说,邻居其实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有话语权。但是,农民占地建房的行为,没有某一家的同意是不能完全制止的,但村民会议和村民小组会议的表决规则,应当依法严格评判和尊重。
《福建省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也规定,村民个人申请建房的,应当持下列材料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五)拟建房与相邻建筑物相邻或者涉及公用、共用、借用墙体关系的,应当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在申报图纸(含四至范围)上签字确认,该协议应当经当地村委会见证或者依法公证。
相应的,法律法规赋予邻居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权利,这个工作要做在前面。
同时,《管理办法》还明确“村民委员会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应当依法召开...并在村务张榜公布和征询本村村民的意见;自张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在《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也就是说,并不是邻居提出异议房子就不能建了。如果异议被判定无效,村民的合法住房需求仍应得到保障。如果邻居再有意见,只能向法院证明自己。
最后,明律师需要指出的是,农村村民对建设用地的正当需求应当得到保障。不管是乡镇街道还是村里,发生纠纷都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积极解决,而不是甘于当和事佬,遇事走来走去,把问题交给村民“自救”。在农村遇到这种纠纷,村民不用担心上火。而是应该在邻居冷静下来后,避免与邻居发生进一步的口角,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依靠法律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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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农村自建房纠纷适用什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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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心少帅
2022-03-11 15:44:57 回复
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段法律大家并不陌生,但在具体的纠纷解决中有两点需要强调:第一,当协商不成时,地方政府的职责是依法处理,而
美男圈子
2022-03-11 17:01:19 回复
依法处理,而不是“一拖再拖”。土地使用权有争议,先协商调解没问题。或者村委会、村集体、乡镇街道都可以召集各方村民坐下来协商沟通解决方案,根据各方土地使用权的实际审批情况和拟建房屋的审批情况解释法律,化解矛盾纠纷。但这种调解不可能是无限期的
正义公子
2022-03-11 17:46:36 回复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的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段法律大家并不陌生,但在具体的纠纷解决中有两点需要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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