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3 | 评论:3
4月15日上午9时,江秋莲诉刘鑫(现名刘暖喜)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城阳区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公开直播了该案。
在法院的公开庭审现场,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鑫的代理律师就刘鑫是否构成民事侵权进行了交锋。
原告江秋莲主张被告刘鑫构成民事侵权。江秋莲认为,被告人刘鑫存在重大过错,是江歌在危险中死亡的前提和根本原因。被告人刘鑫的代理律师认为,江歌被害是陈世峰的行为所致,被告人依法不承担任何责任。
双方就被告刘鑫是否构成民事侵权进行了答辩。来源:城阳区人民法院
在法庭上,江秋莲陈述了三个理由。第一,江秋莲认为,被告人刘鑫为了自己的私利,阻止江歌报警,遗漏了警方提前对陈世峰采取强制措施,限制陈世峰犯罪的可能。其次,被告人刘鑫知道陈世峰要对自己进行暴力报复,所以不敢回家。他让江歌半夜去地铁站接她一起回家,却没有告诉江歌自己面临的真实危险,他有意将暴力伤害的风险转嫁给江歌。被告人刘鑫的主观过错是导致江歌处于危险状态的基本前提。第三,被告人在江歌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迅速将门反锁,致使江歌无法进入其合法租住的房屋,堵塞了江歌唯一的逃生通道,这是陈世峰能够杀死江歌的主要原因。
江秋莲认为,被告人刘鑫知道陈世峰的暴力性格和伤害他人的危险性。此外,刘鑫谎称工作车间的同事林是其新男友,激怒了,致使不惜一切代价向被告进行报复。但被告刘鑫明知陈世峰无所不用其极,仍未向江歌透露任何相关信息。
综上,江秋莲认为,被告刘鑫的过错与江歌的死亡结果足以构成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如果被告没有阻止江歌报警,江歌没有被刘鑫要求去地铁站接被告,江歌也不会被杀害。江歌遭受被告人刘鑫;被告人是江歌杀人案的唯一受益人和最大受益人;受害人江歌没有过错。
原告江秋莲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我们认为被告刘应当承担全部侵权责任,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对于原告江秋莲的请求,被告刘的代理人辩称,江歌被害是的行为所致,被告依法不承担任何责任。另外,命案发生在日本,作为被告代理人,我们不能用“如果”、“如果”这样的推测性语言来还原虚构的事实。
对于原告,江秋莲的代理律师表示,江歌被害,被告是唯一受益人,也是最大受益人。被告刘的代理律师辩称,“坚持双方调水,最终确定我方被告作为受益人受益多少”。
来源:本报记者薛雷
来源:中国青年报
本文标签: 起诉方和原告方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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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戒酒了
2022-03-11 15:46:18 回复
刘鑫要求去地铁站接被告,江歌也不会被杀害。江歌遭受被告人刘鑫;被告人是江歌杀人案的唯一受益人和最大受益人;受害人江歌没有过错。原告江秋莲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见仁见智
2022-03-11 08:58:02 回复
止江歌报警,江歌没有被刘鑫要求去地铁站接被告,江歌也不会被杀害。江歌遭受被告人刘鑫;被告人是江歌杀人案的唯一受益人和最大受益人;受害人江歌没有过错。原告江秋莲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谦恭君子
2022-03-11 18:28:17 回复
错。原告江秋莲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我们认为被告刘应当承担全部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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