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8 | 评论:1
2020年夏天,网剧《隐藏的角落》将一群“坏孩子”带入公众视野。孩子总是天真善良的吗?应该用什么方式对待一些很可能“变坏”的孩子?一系列的讨论将问题的本质引向青少年犯罪这个隐藏在“隐蔽角落”的社会痛点。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暴力化趋势,极端恶性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引起社会关注。同时,外界也期待法律法规的完善。近日,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两部法律草案——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对这一问题给出了最新回应。
“他只是个孩子”不再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借口。
22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草案(XI)三审稿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起诉,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这一修正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勇在23日的小组审议中指出,这是在特定情况、特殊措施、特定程序下的个别下调,而不是普遍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他认为,结合草案的另一条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监护人予以管教;必要时,依法进行专项矫治教育。”从角度看,修改内容宽严相济,从两个方面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事实上,今年10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草案二审稿,就对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形进行了限制。对于修改法律背后的意图,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曾表示,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既不能简单地“关”,也不能简单地“放”。
随着一些青少年刑事案件的披露,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成为公众讨论的社会热点。很多人越来越不能接受未成年人违法时“他只是个孩子”的借口,呼吁给受害者和公众更多的法律保护。这一修改是有条件的,附属于诉讼程序,降低了刑事责任年龄,回应了社会关切。有声音说现在孩子心理年龄早熟,支持法律修改。
建立家校合作机制对待未成年犯,坚持“教育第一”
显然,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并不是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的永久办法。对于未成年犯,总体上还是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坚持教育第一,惩罚第二的原则。
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了学校应当加强与未成年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沟通,共同做好未成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明确学校和家庭应当建立家校合作机制。
关于“家庭”,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树立良好家风,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
全国人大代表崔在分组审议草案时对此表示赞同.其认为,对于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其监护人或父母未依法履行监管责任的,应当考虑问责,这也是对社会的负责。
关于“学校”,修订草案三审稿进一步明确了申请入读特殊学校的入学程序: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无力管教或者管教不力的学校,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教育行政部门经特殊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后,决定将其送入特殊学校接受特殊教育。
对于“严重不良行为”,委员们在分组审议时提出了补充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吴恒建议增加“在学校实施明显欺凌行为,殴打、辱骂老师、同学,故意损坏学校公共设施和同学财产”的情形,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杨震建议增加“参与网络攻击,造成信息基础设施损坏甚至瘫痪”的情形。
预防青少年犯罪需要形成社会合力。
在分组审议中,与会人员认为,刑法修正案草案和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正案草案都体现了法律修改与时俱进的特点。
诚然,预防青少年犯罪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锐所说,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底线要求,是平安中国建设的源头和基础工作,关系亿万家庭幸福安宁、社会和谐稳定、长治久安。
全国人大代表杨力认为,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个层面的共同努力。不仅要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法律保障,还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需要在政治、法律、教育、公安等多个部门和领域形成系统的保护网络,通过心理、劳动、法律、智力、文化等多种手段对一个孩子进行教育和引导。
改变一个孩子,就是要让他认识到“做错事要付出代价”、“犯罪要受到惩罚”,也是要让他的成长之路回到“正轨”。考虑到这一点,许多与会者关注未成年人接受特殊教育后的状况。
例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江小涓指出,特殊学校要注重教育质量,保证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人继续接受义务教育,根据未成年人的意愿,继续提供高中普通教育或者职业教育,帮助未成年人接受特殊教育后重新融入社会。
来源:中国新闻社
本文标签: 未成年人犯罪附带什么是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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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傲痞子
2022-03-11 11:55:22 回复
表杨力认为,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个层面的共同努力。不仅要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法律保障,还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需要在政治、法律、教育、公安等多个部门和领域形成系统的保护网络,通过心理、劳动、法律、智力、文化等多种手段对一个孩子进行教育和
凡尘俗子
2022-03-11 14:47:49 回复
“做错事要付出代价”、“犯罪要受到惩罚”,也是要让他的成长之路回到“正轨”。考虑到这一点,许多与会者关注未成年人接受特殊教育后的状况。例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江小涓指出,特殊学校要注重教育质量,保证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人继续接受义务教育,根据未
静待星辰落
2022-03-11 15:36: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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