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01 | 评论:3
[问题]
去年8月,宁海的陈先生死于一场交通事故。后来,其家人对陈先生的遗产分割产生争议,矛盾集中在陈先生留下的7岁女儿能否得到遗产。陈先生的妻子认为孩子有权享有,但遭到陈先生父母的强烈反对。他们的理由是,子女年幼,完全没有管理和使用财产的能力,所以在未满18周岁之前,不应该有继承权。
陈先生的妻子问,18岁以下的孩子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吗?
[说]
陈先生父母以子女尚年幼未满18周岁为由,认为子女没有继承权,不能分割遗产。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它完全把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等同于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获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法律赋予的。这种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也不是每个人都拥有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公民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可见,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既不能等同,也不能混淆。
陈先生的孩子虽然只有七岁,还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但他是民事权利主体,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享有继承权。《民法通则》第六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我国《继承法》第六条也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行使。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因此,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陈先生的子女享有继承权,但因其无能力行使继承权,子女的母亲可以代为行使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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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公民违反民事法律应当依法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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