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70 | 评论:2
在一些偏远的农村地区,农民希望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
拆除和重建原有宅基地内的旧房屋,
或者在小院子里扩建房屋,
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或对相关法律知识的无知,
一般不履行相关的建设审批手续,
这种房子一定违法吗?会被拆吗?
以上问题我们单独讨论。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违建。
严格来说,违法建筑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而开工的房屋和设施。
农村宅基地房屋合法建设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这部法律就是200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一部分宅基地的更新改造
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也就是说,对原有宅基地进行改建、重建、加建的行为规范需要由当地省级政府规定。
02部分未取得规划许可。
本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三部分现实中,没有证件的房子
现实生活中房子没有证的原因有很多:
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
案情简介
北京某村当事人刘2016年在未取得城乡规划许可的情况下,在自家宅基地上自行翻建房屋。当地执法大队以违反《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为由,限制刘在15日内自行拆除。
刘不服,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区政府决定维持被诉限制拆迁决定。
刘仍不服,遂向一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审法院撤销了拆迁限制决定和复议决定。被告不服上诉,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认定其为
一审法院认为,刘所建房屋虽未先批后建,但在原宅基地上重建,房屋用途为自住,房屋未超出原面积,更谈不上盖。
而这所房子是刘父子唯一的住所。如果拆除,刘和他的家人将面临可预见的结束流离失所。
城管局应先选择采取责令限期补办规划手续等整改措施,再根据相应整改情况酌情作出决定。直接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显然不妥,势必对刘的权益造成过度损害。
二审法院认定其为
二审法院认为:
首先,被诉拆迁限制决定将使刘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
其次,刘是在原房屋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和生活质量的情况下重建的,拆迁限制决定没有充分考虑刘的居住安全利益,不符合比例原则的要求;
第三,行政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目的。城乡规划建设,以及执法机关相应的执法行为,都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保证人民有地方住。安居,彰显的是人的基本权利和尊严,也是依法行政的应有之义。
从以上案例中不难看出:
1.不应采取“一刀切”的宅基地拆房方式。
2.需要综合考虑重建房屋的原因(是否有必要)、重建行为本身的情况(是否存在过度扩张)、强制拆迁对居住者的影响(是否有其他住所)等因素,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本文标签: 未批先建违反什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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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三叉戟
2022-03-11 09:33:56 回复
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第三部分现实中,没有证件的房子现实生活中房子没有证的原因有很多:有些村民的房子建得很早,没有相关证书是历史原因造成的。这样的房子一般不能认定为违章建筑。一些村民的房子在建设前已经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也获得了有关部门的口头同意。但建房多年,相关部
凉凉晨风
2022-03-11 18:28:22 回复
在一些偏远的农村地区,农民希望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拆除和重建原有宅基地内的旧房屋,或者在小院子里扩建房屋,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或对相关法律知识的无知,一般不履行相关的建设审批手续,这种房子一定违法吗?会被拆吗?以上问题我们单独讨论。翻建房屋就一定是违建吗?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清楚什么
抚剑听風
2022-03-11 17:38:24 回复
原有宅基地进行改建、重建、加建的行为规范需要由当地省级政府规定。02部分未取得规划许可。本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
吃了理想
2022-03-11 11:09:08 回复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也就是说,对原有宅基地进行改建、重建、加建的行为规范需要由当地省级政府规定。02部分未取得规划许可。本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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