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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热情白云Z以综合行政执法实践为重点,统筹镇村,推进队伍标准化目标建设,逐步提高基层执法水平。未批先建、未检先投是常见的环境违法行为。环境执法过程中往往存在界定不清,实施行政处罚时对两种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热情白云Z

以综合行政执法实践为重点,统筹镇村,推进队伍标准化目标建设,逐步提高基层执法水平。

未批先建、未检先投是常见的环境违法行为。环境执法过程中往往存在界定不清,实施行政处罚时对两种违法行为如何适用存在一些争议。

作为建设项目单位(企业),经常出现认知偏差。应明确“先建后批”和“先验收后投入”违法行为的区别,注意项目建设中应执行的规范流程,规避设备投入使用后的法律风险。

同样,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实践中,区分和认定这两种相关违法行为,履行赋权事项,正确实施行政处罚,准确适用法律法规,也具有重要意义。

两者的不同定义

未经批准擅自施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是指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部门依法审查或者经审查未获批准,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

未经验收的预调试: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未经验收的预调试”是指建设项目在需要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行为。“先投资后验收”本质上是指建设项目违反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制度的情况。

行政处罚的适用

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是两种不同的行政违法行为。

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有四种常见的主要外部形式。1.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文件未获批准即开工建设。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后,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未经申报或审批,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报批。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虽已批准,但批准后五年才开工建设,环评文件未报或未批,应重新报批。4.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改建、扩建,应编制环评文件并报批而未上报或报批的。未批先建的处罚是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建设工程一旦竣工,建设行为即告终止。因此,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追溯期间,从“建设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

项目未经验收即投入运行的,处罚的是使用行为,即建设单位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开始投入运行的违法行为。如果这种投入运行始终处于持续状态,则以检验前投入运行为由的行政处罚不受时效限制。

未批先建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17年修订)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处于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时开始计算。

2018年2月22日,原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建设项目“违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法函〔2018〕31号),明确“违建”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追溯期间自建设活动结束之日起计算。因此,在建设行为终结之日起两年内未发现“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环保部门应当遵守《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不予行政处罚。

未批先建违反什么法律法规(如何对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违法行为进行认定)

对两种违法行为的处罚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重新审查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 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以该项目建设总投资1%至5%的罚款,并可责令其恢复原状; 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责令关闭。

环境影响登记表不再需要环保项目验收[/s2/]

根据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环评文件分为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三类。首先这三类环评文件都要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批。随着《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和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的推进,环境影响登记的履行方式由审批转变为备案。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管理办法》的规定,只需要履行环保设施验收手续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企业“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因超过行政处罚的追溯期限而未受到处罚,但如果企业同时违反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验收制度,或者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有能力排放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并通过地下管道、渗井、渗坑, 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以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方式逃避监管,分别构成独立违法行为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罚相关违法行为。


材料:邵卫国、黄晓婷等。

本文标签: 未批先建违反什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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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执剑游天下

    执剑游天下

    2022-03-11 08:32:01    回复

    罚不受时效限制。未批先建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17年修订)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处于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时开始计算。2018年2月22日,原环境保护部发布《关

  • 花心少帅

    花心少帅

    2022-03-11 11:36:29    回复

    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责令关闭。环境影响登记表不再需要环保项目验收[/s2

  • 抠脚大汉

    抠脚大汉

    2022-03-11 18:17:49    回复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

  • 鸢飞

    鸢飞

    2022-03-11 15:22:52    回复

    未批先建”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有能力排放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并通过地下管道、渗井、渗坑, 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以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方式逃避监管,分别构成独立违法行为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罚相关违法

  • 晟(拼音shèng)

    晟(拼音shèng)

    2022-03-11 15:29:29    回复

    起计算;违法行为处于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时开始计算。2018年2月22日,原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建设项目“违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法函〔2018〕31号),明确“违建”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追溯期间自建

  • 韩鸣涛栋

    韩鸣涛栋

    2022-03-11 07:02:42    回复

    我也生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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