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0 | 评论:1
某国企员工沉迷直播打赏。为了在直播间维持“大方有钱”的形象,他先是向银行借钱,最后却转头挪用公司货款785万余元打赏主播。记者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获悉,今年7月,顺义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于今年40岁。2011年来到某国企北京分公司工作。当时他在某公司工作努力,业绩突出,很快成为高级经理。事业上有所突破,但余的个人生活却不尽如人意。他的两次婚姻都以悲剧收场,所以工作后,他沉迷于直播网站。
起初,俞只是看直播来缓解孤独,但渐渐地,直播成了他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从隔着屏幕默默看,到不断给喜欢的主播刷礼物打赏,俞逐渐成为直播网站上的“大佬”。
很快,于和他关注的一个女主播越走越近,对方也被他的“慷慨和财富”所吸引,两人逐渐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于对此也很满意。“我每天都感觉很轻,就像吸毒一样。”
但是余的收入远远不够他的开销。短短一年多的时间,他“回报”了自己所有的工资和积蓄,并为此向多家银行贷款。但为了维持“地位”和“面子”,他还是在直播间里大把花钱。
2017年1月,于被任命到顺义分公司,负责车轮新业务。后来,他被提升为公司负责人,在新业务产品的销售、发货和收款方面拥有自主权。
手头窘迫的余,遇到一个找生意产品的商家,开始动脑筋不好。他预留了个人银行账户供买方收款,并向单位财务部门谎称货物正常销售给关联企业,未收回的销售款可挂在应收账款项下。公司财务部门想当然,没有仔细核实。就这样,余某继续将不断打入个人账户的公款投入到直播和日常消费中。
2019年11月,发现自己无法填补巨额亏损空,于主动向单位纪委投案。然而,在他挪用的785万元中,只有50万元按一定数额归还,其余款项无法追回。
顺义检察院指控,余利用职务之便,将涉案公司轮胎、车轮等财物私自出售给他人,得款785万余元,并将所得款项用于网络平台充值奖励主播、消费者购物等支出。因于在犯罪过程中没有企图通过销毁票据、做假账等手段掩盖私自销售轮胎的事实,且在犯罪过程中部分退还了单位款项,故不能判定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检察机关以侵占罪对其提起公诉。
顺义法院认为,余身为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且不予退还,已构成挪用公款罪。综合全案证据,一审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责令其继续赔偿被害公司734万余元。[/s2/]
案发后,顺义检察院发现某公司财务、仓库管理存在严重制度漏洞。顺义检察院在充分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的基础上,向该公司发出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工作,并就整改落实情况向检察机关作出书面答复。
本文标签: 挪用公款出狱后没钱还还会坐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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