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9 | 评论:1
[裁判要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根据上述规定,工伤复发期间的工伤职工恢复期的工资,应当按照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支付。
[案情简介]
1.王是天津某设计院的职工,做传动部的设计师。他的月薪是通过银行转账两次支付的。2018年12月9日,王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2.2013年9月26日,王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给予其24个月的停工留薪期至2015年9月26日。2016年1月、8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职业康复鉴定结论》,分别对王作出鉴定结论:同意按伤情进行3个月(共6个月)的康复方案。2017年3月、11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职业康复鉴定结论》,分别对王作出鉴定结论:同意按伤情进行3个月(共6个月)的康复方案。2018年1月、3月、7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鉴定结论,分别对王作出鉴定结论:根据伤情,旧伤复发,医疗期3个月(共9个月,自2018年1月5日至10月4日)。
3.双方已由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作出三次仲裁,包括津劳动争议仲裁字(2018)第257号、第332号和第63号(2019)仲裁裁决书。
4.王要求天津某研究所支付2016年9月至2017年12月职业康复期工资差额86405.12元。如有争议,双方均诉诸仲裁。
[判断结果]
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津劳人仲裁字(2019)第384号驳回职业康复期工资差异仲裁请求;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2019)津0113第8580号民事判决单位支付2016年9月至2017年12月职业康复期工资差额39872.56元;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0)津民二终字第1348号民事判决书维持了原审法院支付职业康复期工资差额39872.56元的认定。
[管理技巧]
1.建议劳动者发生相应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可能导致工伤认定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如果劳动者处于工伤期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了职业康复鉴定结论,明确了相应的康复期,那么带薪停工期间康复期的工资福利待遇应当正常支付,但对于带薪停工期满后复发的康复期,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如何支付相应的福利待遇。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的,应当按照原工资支付;不提供劳动的,按照不低于工资标准的50%支付生活费。
[工人提示]
1.建议劳动者职业健康鉴定结论明确的康复期不完全等于带薪停工期。根据相应的工伤康复管理办法,工伤康复包括工伤职业康复和工伤医疗康复,而工伤医疗康复多指带薪停工期间住院治疗或门诊治疗的工伤人员。以改善和恢复自身功能,降低残疾程度为目的,采用综合治疗方法。康复期更多的是给工伤职工一个特定的时期,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2.如果劳动者认为在停工留薪期届满前不能继续恢复原工作岗位,建议在停工留薪期届满前相应延长停工留薪期。确定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延长的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仍应保持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具体案例的法律意见。
本文标签: 工伤康复退休后有什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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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你像雾像雨又像风
2022-03-11 15:06:08 回复
支付。[案情简介] 1.王是天津某设计院的职工,做传动部的设计师。他的月薪是通过银行转账两次支付的。2018年12月9日,王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2.2013年9月26日,王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给予其
贴身侍从
2022-03-11 13:01:58 回复
福利待遇应当正常支付,但对于带薪停工期满后复发的康复期,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如何支付相应的福利待遇。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的,应当按照原工资支付;不提供劳动的,按照不低于工资标准的50%支付生活费。[工人提示] 1.建议劳动者职业健康鉴定结论明确的康复期不完全等于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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