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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尽管杨庆本人否认掐住8岁男孩杨某兵的脖子,但两个法院在庭审后都确认了这一事实:事发当天,酒后来到老乡杨家附近,从地上捡起石头砸杨家的厨房。杨的孙子杨某兵从屋里出来,被用石头追。杨,一位70岁的老人,听

尽管杨庆本人否认掐住8岁男孩杨某兵的脖子,但两个法院在庭审后都确认了这一事实:

事发当天,酒后来到老乡杨家附近,从地上捡起石头砸杨家的厨房。杨的孙子杨某兵从屋里出来,被用石头追。

杨,一位70岁的老人,听到这个消息后带着一把钩刀出去了。在一片竹林里,杨看见用手掐着孙子的脖子。杨对大喊“放手”,但就是不肯放手。老人上前用钩刀砍伤了杨清泉,使他受了轻伤。

2017年8月,这起案件发生在海南省临高县德威村。2020年5月,案发近3年后,临高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过一审和二审,杨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出狱后的杨

一审法院认为,杨见孙子被勒死,未采取相当措施制止侵害,直接持刀砍杀,不属于正当防卫,判处杨有期徒刑一年;二审法院认为,杨对的第一刀属于防卫性质,但第一刀后释放了男孩,危险解除。之后几刀都是为了泄愤,不属于正当防卫。

“本案双方的矛盾是由被害人引起的,具有重大过错,而杨已是老人。因急于保护孙子,行事鲁莽,进而伤害他人,属于激情犯罪,偶发性,社会危害性相对较轻。”二审法院认为一审量刑过重,将老人的刑期由一年调整为八个月。

杨二审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

杨出狱后开始抱怨。他说,他砍伤了杨清泉,对方放了孙子后,“他还试图用手抓我的眼睛,我出于防卫心理又砍了他一刀。”以为他无意伤害杨。“如果我真的想伤害他,我不会直接砍掉他的手和脚。”

没有想到杨是在为自己辩护。他否认追过男孩并掐过他的脖子。“他甚至没有注意到他的孙子。他伤害了我,他应该被判尽可能多的刑期,他应该为此付出代价。现在他们就是不赔偿我。”

掐脖子构成伤害罪吗(70岁老人为保护孙儿砍伤酒后闹事者获刑 法院:第一刀属防卫,之后不算)

[纠纷爆发]

扔石头,追小孩,“掐”

在起诉书中,临高县检察院指控陈明的犯罪事实:

被告人杨与被害人因土地纠纷发生矛盾。2017年8月31日14时许,杨清泉酒后驾驶其女儿杨某丽。当她来到杨家附近时,她停下来捡起石头,砸到了杨的厨房。

杨的孙子杨某兵出门查看,拿石头追杨某兵。杨闻讯,出门持钩刀追上,在他家门口一处小竹林处,用刀将的右小腿、左小臂、左手肘砍伤。

杨清泉被砍伤后晕倒在地,被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杨清泉的伤情为轻伤。

一审法院认定的案件事实

在这份起诉书中,并没有提到“杨清泉用手掐杨某兵的脖子”。由于案发现场没有监控,犯罪过程的还原依赖于现场人员的叙述。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发现,事发时在场的人员包括杨夫妇、8岁的孙子杨某兵、及其女儿杨某丽。

事发当天,杨清泉骑着摩托车,准备带女儿去学校交学费。杨清泉的女儿说,在交学费之前,父女俩先去县城吃饭。“我父亲当时酒喝多了”;回到村里,父亲把车停在路边,捡起石头,砸进杨的厨房。

杨姐家厨房武丁

杨清泉的女儿杨某丽说,当听到声音的8岁男孩杨某兵跑出家门时,他的父亲开始追赶男孩,男孩在前面逃跑,他的父亲在后面追赶。不久,男孩的爷爷拿着钩刀把他从家里追了出来。杨某丽呆在原地,没有看到后续的事件。

男孩说,在逃跑过程中,他大声喊爷爷,当他跑到一片竹林时,被杨清泉抓住,他用手掐住他的脖子,把他拉了回来。这时,爷爷拿着钩刀走了过来。“爷爷叫杨清泉放手,他不肯放手,还说要掐死我。爷爷一生气,就拿了把钩刀朝他砍去。杨清泉被砍后,他放开了手。”随后,男孩跑回家。

男孩奶奶的叙述和男孩的一致。她说,杨清泉的女儿在门口喊,“我爸爸追杨某兵往前跑,你们快出来。”妻子杨听后,提着钩刀追了出去,紧紧跟在后面。看到掐住孙子的脖子,杨叫放手,的全名是“我不放手,我要掐死他”。

[冲突升级]

“一刀之后,还有几个”

老奶奶和小男孩说,听到的全名“要掐死他”后,杨上前用钩刀将砍死。被用刀砍伤后,放了孩子,杨又砍了几刀,使倒在地上。

杨庆本人承认,他在酒后用石头砸了杨家厨房的屋顶。但他还说,在他向杨扔石头后,也向他和他的女儿扔石头;女儿的证词没有提到她和父亲被杨用石头砸死的情节。

还说,他捡起一块石头,朝杨扔去,然后跑开了。杨拿着钩刀追着他砍。没有追上去掐男生脖子的故事。

杨对全案的供述与其孙、妻的证言一致。砍人前的说法也与女儿杨某丽的证词一致。他补充了切割杨清泉的详细过程。

杨说,他看到抱着他孙子的脖子不肯放手。他右手拿着刀,在杨清泉的大腿上砍了一刀。杨清泉松了手,他的孙子跑回家。杨一怒之下,又向的大腿砍了第二刀,又向其左手砍了一刀跪下流血,杨提刀回家。

经法医鉴定,杨庆全身多处损伤,其中右胫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左尺骨尺骨鹰嘴骨折,综合评定为轻伤一级。

本案一审中,杨的辩护人提交了一份临高县人民医院出具的检查报告,该报告证实,2017年9月6日,案发几天后,发现8岁男童咽喉充血,诊断为咽炎。

事件发生几天后,杨的孙子被发现喉咙充血。

杨的辩护人提出,8岁男童的咽喉炎是双手掐脖子所致,有直接因果关系。

在两次庭审中,海南省临县法院和海南省二中院也确认了“8岁男童酒后扔石头,外出检查,被持石头、杨持钩刀追赶,拒不放开杨的手去抓男童”的基本案情。放开的刀,那孩子跑了,杨把的刀都砍了,使他倒在地上”。

[法院判决]

正当防卫与故意伤害的争论

伐后,杨回了老家。2017年9月12日,案发十多天后,被警方给予行政拘留(因年满70周岁未执行),并处罚款500元。

两年后,事情突然发生了变化。2019年7月,杨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临高县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取保候审。2020年9月,案发三年后,杨被临高县法院决定逮捕。

案件一审时,杨清泉对罪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十多万元。杨坚持说他是正当防卫,拒绝赔偿。

2020年11月,临高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杨“无视国法,后持刀砍伤被害人,致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林县法院还指出,本案的起因是有明显过错所致,决定对杨从轻处罚。

对于杨关于“正当防卫”的辩解,临高县法院称,杨得知孙子被追的消息后,持钩刀从家中追出。他看到自己的孙子被勒死,没有采取相当的措施制止侵害,而是直接用刀将杨的腿和手砍伤,造成轻伤。

一审法院认为,杨对的不法侵害行为未采取相当的防范措施。

“从杨持刀追赶被害人并砍伤被害人身体多处的结果来看,杨主观上具有故意。”林县法院不认可杨的“正当防卫”辩解,一审判处杨有期徒刑一年。

至于民事赔偿,临高县法院表示,杨清泉的实际经济损失为8万余元。因在本案中存在过错,法院判决杨承担70%的经济损失,并赔偿57000余元。

杨一审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二审阶段,海南省二中院指出,杨看到双手掐住其孙子的脖子时,要求松手,但不肯松手,杨上前持刀将全砍伤。"此时,杨为制止不法侵害所采取的行为属于防卫性质."

但与此同时,海南省二中院认为,杨清泉被人用刀砍伤后,放开了男孩,男孩跑回家,危险解除。杨以泄愤为目的,继续持刀砍伤,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客观上造成了被害人轻伤的侵权后果,不符合正当防卫的主观故意、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和紧急程度要求,不属于正当防卫。

二审法院认为,杨的第一刀属于防卫过当,随后的砍击不属于防卫过当。

但由于“一审判决量刑过重”,海南省二中院作出调整:“鉴于本案双方发生冲突是由被害人引起的,其有较大过错,而杨是老人,其急于保护自己的孙子,后又一时冲动伤害他人,属于激情犯罪,具有偶发性,社会危害性相对较轻。可以根据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对他从轻处罚。”

2021年3月16日,杨因故意伤害罪二审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出狱后的抱怨]

“他放开我孙子后,还试图用手抓我的眼睛”

2021年4月23日,在二审判决一个多月后,杨出狱。他坚称自己是无辜的,开始为自己申诉。

2021年4月23日,杨出狱。

5月13日下午,杨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的行为应该构成正当防卫。他认为,杨清泉醉酒上门寻衅滋事、乱石砸死、用石头追孙子、掐孙子脖子等行为属于持续的不法侵害。

杨还说,事发时,他已经70岁了,而还不到40岁。“他比我小30岁,实力悬殊。杨清泉扣住石头,我别无选择,只能拿刀阻止杨清泉犯罪。”

杨认为,虽然被砍了好几刀,但被砍的部位都是的手脚,而不是身体的要害部位。“我的目的是阻止杨清泉伤害我的孙子,最终只会给他造成轻伤,而不会造成重大伤害。如果我真的想伤害他,我不会就这么砍了我的手和脚。”

杨的儿子也表示,“警方一开始就作出了行政处罚,但没有实施行政拘留;后来好几年都没抓到父亲。”杨的儿子说,他的父亲在事件发生几年后被捕。原因之一是他不愿意赔偿杨清泉。"杨庆一直在制造麻烦。"

杨的儿子说,即使在他父亲被逮捕后,他也没想到会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8个月监禁。“我们一直以为是自卫,最多是防卫过当。”

杨还补充了一个细节:他砍死和放走孙子后,“他还试图用手抓我的眼睛,我出于防卫心理又砍了他一刀。”

“杨清泉被砍伤后试图用手抓杨的眼睛”的说法与判决书中杨的供述不符。对此,杨表示,他在接受警方讯问时,做了几份笔录。第一份笔录没有提到这个细节,后来的几份笔录确实提到了,但最终法院还是接受了第一份笔录中的内容。

红星新闻记者还联系了受害者杨清泉。的全名是,在事发当天,他确实喝了酒,“大约四五两白酒”,他确实向杨家扔了两三块石头。后来,房子里的一些人向他和他的女儿扔石头。“我看见他(杨)拿着刀出来,我和女儿一个人跑,杨追着我。”

“我当时跑得太慌了。”杨清泉说,杨追上他后,砍了我四刀,左手两刀,右脚两刀。"伤势尚未痊愈。"

没有想到杨是在为自己辩护。他否认追过男孩并掐过他的脖子。“他甚至没有注意到他的孙子。他伤害了我,他应该被判尽可能多的刑期,他应该为此付出代价。现在他们就是不赔偿我。”

红星新闻记者王受访者供图

编辑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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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掐人脖子什么罪?赔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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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舌战万儒

    舌战万儒

    2022-03-11 11:53:00    回复

    ,杨上前持刀将全砍伤。"此时,杨为制止不法侵害所采取的行为属于防卫性质."但与此同时,海南省二中院认为,杨清泉被人用刀砍伤后,放开了男孩,男孩跑回家,危险解除。杨以泄愤为目的,继续持刀砍伤,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客观上造成了被害人轻伤的侵权后果,不符合正当防卫的主观故意、

  • 齐娇全行

    齐娇全行

    2022-03-11 06:10:05    回复

    可不是

本文已有1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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