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事务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9 | 评论:3
作者单位:北京英泰律师事务所
[案例回放]
林在当地有一块土地的使用权。2018年,这里出台了优惠政策。为了更快地获得批准并享受政策优惠,林将自己名下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了妻子庄。然而,合同中双方签字的日期却是十年前。为使合同为人所知并取得法律效力,林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合同效力,并取得了相应的法律文书。但在司法执行阶段,承办案件的法官发现了合同的可疑部分,认为该案可能涉及伪造合同虚假诉讼,遂将案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林、庄发现事情败露后主动投案。法院认为,林某、庄某的行为均已构成虚假诉讼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庄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英泰律师法学理论]
北京瀛泰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或者逃避法定债务,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本案中,林某与妻子庄某为争取政策支持,尽快获得批准,伪造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以伪造的合同提起诉讼,取得相应的法律文书。因此,两人的行为都属于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扰乱司法秩序,浪费司法资源,构成虚假诉讼罪。但两人主动投案,构成自首。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从轻处罚。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盈泰律师提醒]
法律是用来维护公平正义的,不应该成为犯罪分子牟利的工具。采取虚假诉讼的行为,会妨碍司法秩序,浪费司法资源,会受到刑法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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