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91 | 评论:5
财农[2021]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和农村地区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局、委)农业和农村局:
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行为,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特此打印并分发给您。请遵守它。
财政部、农业和农村部
2021年12月7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行为,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本制度适用于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状况。合理筹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好集体资产,建立健全收入分配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监督管理财务信息管理,加强金融监管财务风险,维护和增加集体资产价值,促进集体经济发展。
第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民主管理。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财务活动和财务成果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
(2)公开透明。财务活动、有关账目和重大经济事件应当向全体成员公开。
(3)会员受益。确保全体成员享受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
(4)支持公益事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用于村级组织和农村公益事业的运行保障。
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由乡镇人民政府(含街道办事处,下同)受理农业和农村地区部接受财政部和财政部的监督指导,接受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六条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将新增债务作为重点审计内容。
第二章财务管理主体及职责
第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由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会计人员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配备专(兼)职会计人员,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委托代理人记帐。
重大财务事项的决定,参照“四议两公”机制,报乡镇党委、政府或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或备案。
第八条会员(代表)大会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审议决定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年度财务计划、重大财政收支事项、年度收入分配方案等;
(2)审议决定集体经济组织的筹资、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事项;
(3)审议决定集体经济组织主要管理人员的报酬,并监督考核;
(4)对董事会、监事会年度财务管理和监督提出质疑和改进意见;
(5)其他需要会员(代表)大会决定的重大财务事项。
第九条理事会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起草并实施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年度财务计划和年度收入分配计划;
(2)开展集体经济组织的筹资、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经营活动,签订经济合同,监督合同的履行;
(3)对集体经济组织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报酬提出建议,决定其他工作人员的报酬;
(4)向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年度财务业绩;
(5)执行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的规定和成员(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财务事项。
第十条监事会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民主财务管理;
(2)监督理事会、主要业务经理和会计人员执行职务,损害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违反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对公司章程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财务行为提出质疑和改进意见,对董事、主营业务经理、会计人员的免职或解聘提出建议;
(3)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审计监督;
(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年度财务监督情况;
(5)执行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的规定和会员(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财务监督事项。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主管会计负责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工作,审核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在图纸上签字盖章;
(2)会计对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会计凭证审计和填写、账簿登记和会计、财务和会计报告的编制和提交、审计会计档案日常工作,如保管和财务披露。配合集体资产的年度盘点、审计和调查。
第三章筹资
第十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多种形式筹集资金。筹集资金,应当履行集体经济组织的决策程序,确定筹资方式、规模和目的,控制筹资成本和风险。
第十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各级政府取得资金或者其他财产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严禁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债务转移给地方政府。
第四章资产运营
第十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章程的规定,加强对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的管理,履行管理职责。严禁私人存放公款和设立小型金库。加强票据管理,防止“白皮书”流入国库。
第十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章程的规定,加强对固定资产购置、建设、使用和处置的管理,落实经营管理责任,并依法计提折旧。在建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应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正式手续。
第十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章程的规定,加强对牲畜、林木等集体生物资产的管理,做好增减、摊销、死亡、毁损的核算工作,落实管理责任。
第十九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和价值,并予以核算,履行经营管理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摊销。
第二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投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规划,实行民主程序,做好风险评估和控制,严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已发生产权转移的厂房、设施、设备、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大宗资产、未入帐的非货币性资产、外商投资或者其他特定用途的资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售、置换、报废等方式处置资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发生资产损失的,应当及时核实,查明责任,弥补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
第二十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对外投资或者转让、承包、租赁集体资产,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理确定价格。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集体财产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第五章收支管理和收入分配
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销售、提供服务、投资收益、集体资产和资源使用权转让以及政府给予的经营性补贴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应当依法加强,做好会计处理。
第二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村内开展经营活动、日常管理、公益事业和综合服务,保障村级组织运行和村务工作的各项支出,应当计入相应的成本,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第二十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分配应当以效率、民主决策、科学分配为基础,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章程规定的分配原则,按程序确定收入分配方案,明确分配范围、分配比例等重点事项,并向所有成员宣传。
第二十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可分配收入,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公益金;
(3)向会员分配收入;
(4)其他的。
公积金根据公司章程确定增加物部分
第二十九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年终收入分配前,应当清查资产,清理债权债务,准确计算年度收入、支出和可分配收入。
第六章产权管理
第三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集体资产进行清查、核实,明确资产权属,登记资产台账,编制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建立股东登记册和股份登记册。
第三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变更资产所有权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执行,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二条村庄合并,不得混淆集体财务会计科目,不得随意合并调整集体资产。
第七章财务信息管理
第三十三条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分别设置会计台账和银行账户。
第三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采用科学有效的方法收集、存储、管理和使用财务信息,逐步实现信息管理,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比性。
第三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国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相关法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按规定向乡镇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报告。
第三十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财务披露制度,以易于理解和接受的方式披露财务信息,并接受其成员的监督。
第三十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加强会计档案建设和管理,做好会计档案工作会计数据储存。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依法履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责的,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十九条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资料来源:财政部网站编辑:蔡薇萍主管:郭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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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沧海桑田不负你
2022-03-07 23:39:52 回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第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状况。合理筹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好集体资产,建立健全收入分配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监督管理财务信息管理,加强金融监管财务风险,维护和增加集体资产价值,促进集体经济发展。第四条农村集体
从零开始
2022-03-08 06:21:22 回复
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行为,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农村集体经
从零开始
2022-03-08 02:06:57 回复
办理竣工决算正式手续。第十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章程的规定,加强对牲畜、林木等集体生物资产的管理,做好增减、摊销、死亡、毁损的核算工作,落实管理责任。第十九条农
心无恙
2022-03-08 09:21:53 回复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采用科学有效的方法收集、存储、管理和使用财务信息,逐步实现信息管理,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比性。第三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国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相关
我能喝一桶水
2022-03-08 07:51:20 回复
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监督管理财务信息管理,加强金融监管财务风险,维护和增加集体资产价值,促进集体经济发展。第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民主管理。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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