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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一、相关法条职务侵占:《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一、相关法条

职务侵占:《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免于刑事处罚:《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二、案例分析

1、案情:2008年7月17日在力力瓷业公司动力科仓库倒库时,王某林与朱某云(二人已判刑)密谋要将朱某云所管理的仓库内的碳化硅架支盗走。后王某林指使刘某(已判刑)以及被告人宋某生来到该仓库,在刘某、宋某生到达后,由朱某云打开仓库大门帮助刘某、宋某生及两名装卸工将该仓库内1637块碳化硅支架装入宋某生驾驶的三马车,之后王某林指使宋某生及两名装卸工往装有赃物的三马车上装垃圾进行掩饰。在宋某生驾驶装有碳化硅支架的三马车驾驶出力力瓷业公司厂区行至邢都公路大庆加油站时,被民警抓获。经峰峰矿区价格鉴定中心鉴定,1637块碳化硅架支价值29735元。被盗物品已追回,退回被盗主。

2、辩护观点:

上诉人宋某生是受领导指派的,没有主观上的故意,认定宋某生犯职务侵占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判决无罪;即便认定宋某生职务犯罪,宋某生不是主犯,也不是从犯,量刑重。

职务侵占从犯没拿钱案例(职务侵占罪—免于刑事处罚案例)

3、二审法院改判认为: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宋某生受他人指使,利用朱某云经管公司财务的便利条件,使用垃圾车进行掩饰,将公司财产转移到厂外欲同他人共同占为己有,在运送过程中被抓获,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对于上诉人上诉及辩护人辩护提出,上诉人是受领导指派的,没有主观上的故意,认定宋某生犯职务侵占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判决无罪的意见,经查,同案犯王某林供述,宋某生开着三马车先到了食堂门口,我让宋某生用东西盖住车上的碳化硅架支,这个时候刘某、朱某云、两个装卸工也都到了食堂门口,然后宋某生把食堂门口的枯树枝、杂草往车上盖了点;同案犯刘某的供述,朱某云指着碳化硅架支说:就这一堆装吧两个装车的工人和宋某生三个人装车,我在旁边看着他们装车,朱某云和我一起站着,装了大概二十多分钟,装了一车,宋某生就开着三马车往食堂前边走了,是王某林和宋某生说好的,装完车就到食堂前边,王某林在食堂那等着我们,我和朱某云还有两个装车的工人步行道食堂前边,王某林在那站着,王某林给装车的工人说往三马车上装点垃圾盖住支架,两个工人就把食堂门口扔着的垃圾装到车上盖住了架支;证人闫某的证明,我们装完车后,宋某生开着三马车就先走了,我和蔺某去食堂吃饭,刘某和朱某云在我们后边,到食堂门口王某林让我和蔺某把食堂门口的草拔了拔装到了车上,盖到碳化硅支架上边了。上述证据互相印证,足以证明宋某生对碳化硅架支往厂外转移,往车上装垃圾进行掩饰是明知转移财产,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解与事实不符,故该上诉及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对于上诉人上诉及辩护人辩护提出,即便认定宋某生职务犯罪,宋某生不是主犯,也不是从犯,量刑重的意见,经查,上诉人宋某生供述,王某林给我打电话让我到南仓库找刘某,到那后见刘某、保管员朱某云和两个装卸工,刘某安排装卸工往车上装东西,当时我不知道装的东西是什么,后来才知道叫碳化硅板;同案犯王某林供述,我给宋某生打电话让开着在库房门口等着刘某,打完电话我和刘某在厂子中门岗见的面,见面以后我给刘某说三马车联系好了,和库房保管员朱某云也联系好了,让他和三马车去库房,刘某说就他和宋某生装车慢,我给刘某说库房有装卸工让装卸工给一块装车;同案犯刘某的供述,王某林给我打电话说开三马车的和管库的还有装车的人都到南仓库了,让我去南仓库,我就从食堂到了仓库,管仓库的朱某云开的仓库门,宋某生开的三马车停到了仓库门口,后来朱某云又把仓库的第二道门打开,朱某云指着碳化硅架支说:就这一堆装吧两个装车的工人和宋某生三个人装车。综上所述,原审被告人宋某生在犯罪过成中属从属地位,应认定为从犯,故该上诉及辩护的部分意见予以采纳。

纵观全案,原审被告人宋某生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主观恶性不深,犯罪情节轻微,可免予刑事处罚。原判对被告人宋某生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量刑不当,应予纠正。

本文标签: 职务侵占从犯没拿钱判刑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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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我们床上聊

    我们床上聊

    2022-03-10 19:28:37    回复

    。后王某林指使刘某(已判刑)以及被告人宋某生来到该仓库,在刘某、宋某生到达后,由朱某云打开仓库大门帮助刘某、宋某生及两名装卸工将该仓库内1637块碳化硅支架装入宋某生驾驶的三马车,之后王某林指使宋某生及两名装卸工往装有赃物的三马车上装垃圾进行掩饰。在宋某生驾驶装有碳化硅支架的三

  • 沧海桑田不负你

    沧海桑田不负你

    2022-03-10 12:13:34    回复

    吧两个装车的工人和宋某生三个人装车。综上所述,原审被告人宋某生在犯罪过成中属从属地位,应认定为从犯,故该上诉及辩护的部分意见予以采纳。纵观全案,原审被告人宋某生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

  • 扛刀走情场

    扛刀走情场

    2022-03-10 21:29:17    回复

    处罚或者行政处分。二、案例分析1、案情:2008年7月17日在力力瓷业公司动力科仓库倒库时,王某林与朱某云(二人已判刑)密谋要将朱某云所管理的仓库内的碳化硅架支盗走。后王某林指使刘某(已判刑)以及

  • 小季风

    小季风

    2022-03-10 12:42:14    回复

    改判认为: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宋某生受他人指使,利用朱某云经管公司财务的便利条件,使用垃圾车进行掩饰,将公司财产转移到厂外欲同他人共同占为己有,在运送过程中被抓获,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对于上诉人上诉及辩护人辩护提出,上诉人是受领导指派的,没有主观上的故意,认定宋某生犯职务侵占罪事实不清证据

  • 爷们儿有颗少女心

    爷们儿有颗少女心

    2022-03-10 17:38:38    回复

    三马车去库房,刘某说就他和宋某生装车慢,我给刘某说库房有装卸工让装卸工给一块装车;同案犯刘某的供述,王某林给我打电话说开三马车的和管库的还有装车的人都到南仓库了,让我去南仓库,我就从食堂到了仓库,管仓库的朱某云开的仓库门,宋某生开的三马车停到了仓库门口,后来朱某

  • 狄怡炎霄

    狄怡炎霄

    2022-03-10 10:28:22    回复

    随便你

  • 谢维娣惠

    谢维娣惠

    2022-03-10 10:28:22    回复

    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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