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事务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9 | 评论:1
来源: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公众号
转自: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
执行人员好厉害啊!
要在真真假假中寻找真相!
小编
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慨呢?
看看今天的执行案件
就知道啦
在两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钱某共需向申请人周某等人还款共计380余万元。执行过程中,江宁法院依法对钱某名下的两处不动产进行了查封。后周某等人申请拍卖查封房产。
“突如其来”
‹
‹
‹
启动拍卖程序后,案外人谢某与张某来到执行人员办公室,称其系被查封不动产的实际承租人,并各自提交了与钱某的房屋租赁合同,表示想要从最终的拍卖款中进行部分受偿。
“拨开迷雾”
‹
‹
‹
针对谢某与张某提出的情况,执行人员进行了实地走访,发现目前被查封不动产的实际使用人为陈某,而非谢某与张某,在此基础上,执行人员多次向谢某与张某进行调查,要求其陈述具体承租情况,并提供银行流水等承租证据。对此,二人始终无法明确答复,也迟迟未提交相关证据。
“水落石出”
‹
‹
‹
根据现有事实,执行人员初步判断谢某、张某与钱某之间并不存在真实的房屋租赁关系,执行人员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告知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迫于压力,二人不得不道出了真相。原来,谢某、张某系钱某的债权人,其企图以签订虚假房屋租赁合同的方式实现部分债权,不过,最终未能得逞。
“自食其果”
‹
‹
‹
执行人员对谢某与张某进行了严厉训诫,考虑到二人的行为对司法拍卖程序造成的影响,江宁法院决定依法对谢某与张某各罚款2000元,二人均表示接受该处理意见,并写下具结悔过书。
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
诚实信用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妨害诉讼、执行的行为,终将受到惩处。
同时,小编也提醒大家,对待任何事情,都要诚实守信,不能选择用谎言去欺骗,更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否则,非但无法实现利益,反而会将自己推向困境。
相关文章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