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时,男方向女方借50万。他们结婚后你必须还钱吗?近日,上海金山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妻子起诉丈夫要求偿还婚前借款。张女士和王先生曾经是朋友。2017年,王先生以生活需要和资金周转为由,多次向张女士借款共计37万元,并出具相应借条。
因丈夫欠款近500万元,作为妻子的余女士被债权人告上法庭,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要求余女士承担连带债务偿还责任。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是否必须共同还贷?2018年11月起,余女士的丈夫王先生先后向邱女士借款919万元,并出具借条。借款
多方咨询时,都说其中一方在婚外借了钱,自己不知道,怕被起诉,执行到夫妻名下的房子。那么,这种情况会发生吗?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发生的超出家庭日常需要的债
《民法典》第1060条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七条增加了“家事代理权”,明确了婚姻关系期间夫妻一方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民法典第1064条将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的规定吸收到民法典中,提高了立法
关键词:夫妻共同财产的婚姻分割,婚姻分割的原因,夫妻共同财产的损害一、案情简要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是不正常的。当原告发现被告隐瞒并擅自出售婚姻财产,且房价下落不明时,向法院提出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无法确定离婚原因,被告对离婚的态度由同意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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