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
处于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与当事人之间存在着隶属关系是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隶属关系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中的一员,即当事人成为该用人单位的职工或员工(以下统称职工)因为用人单位的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可以断定为
1、《工伤保险条例》由国务院于2003年4月27日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工伤保险条例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2、工伤保险费的征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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