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日,修改后的《公务员法》生效,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被开除党籍的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2020年国考和2019年省考以修改后的公务员法为基础,在不能报考的名单类型中增加了上述两项。失信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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