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事实原告詹某(女)与被告阚某(男)为夫妻。他们于1999年登记结婚,婚后生了一个女儿。原告邹于2010年、2015年两次起诉离婚,均被撤回。2017年6月,原告邹再次起诉离婚,被告未到庭,原告未提供证据,淄博市博山区法院裁定不准双方离婚
我们律师在起诉离婚案件时经常遇到被告拒绝出庭的情况。面对这种情况,作为离婚案件的原告,难免没有想法:婚姻法离婚诉讼的原则是,没有特殊情况时,当事人应当亲自参加诉讼。如果被告拒绝出庭,法院就没有办法审理了吗?还是即使有审判也不会离婚?这位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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