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5日,中牟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建设建材生产线并投入生产,受到行政处罚。 非法行为:2021年5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汤和分局对中牟科技有限公司进行
环保部新闻发言人、宣传教育司司长刘友宾今天(27日)在回应《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作出上述表示。2月22日,环境保护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下发《关于“未批先建”违法行为适用法律的意见》。信中称,新环保法、新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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