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416 | 评论:2
“找工作靠常规贷款,就业失败要还款”;“宣传低利率,实际年化利率高达35%”;“已指定还款期限,频繁来电,暴力催收”...近日,多位消费金融客户向《国际金融报》记者反映,其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益受到侵害。
涉世未深的陈代(化名)就是其中之一。他刚刚走出学校的“象牙塔”,怀着一往无前的热情步入社会。他不想陷入常规贷款的陷阱。据陈代介绍,在参加一家公司的面试时,公司以需要岗前培训为由,带领他通过海尔消费金融拿到了16000多元的培训费。但培训结束后,并没有按照约定给陈代安排工作,而是让他在QQ群里自己找工作,给他开具空白色离职证明。
《国际金融报》记者调查采访后,海尔消费金融回应称:“(与上述公司的)合作已暂停,目前正在进行反欺诈调查。接到用户反馈后,我们也非常重视,已经协助用户要求商家退款。”
陈岱的经历并不独特。在第三方投诉平台上,关于消费金融的投诉超过10万条,其中捷信消费金融、即刻消费金融、招联消费金融的投诉排名前三,“诱导贷”、“高息”、“暴力催收”的投诉较为常见。头部机构招联消费金融也因夸大误导营销宣传、催收行为不当、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核不规范等违法事实被罚款290万元。
高息费之争在众多消费金融侵权投诉中,据记者统计,主要投诉的是消费金融机构的高利率和不当催收。陆(化名)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去年年中,我从即刻消费金融借了1.5万多,年利率35%。利率高得让人无法承受。逾期后,消费金融的催收公司立即开始电话轰炸,暴力催收。”
对此,消费金融相关人士立即回复《国际金融报》记者:“我们的产品(利率)都是合法合规的,贷后管理没有通讯录爆炸,都是客户留下的紧急联系人。如果客户对利率有疑问,可以找客服咨询,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协商解决。”
作为持牌金融机构,消费金融年化利率上限是24%还是36%尚无定论。记者梳理过往法院案例发现,2019年之前,中邮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尹蓓消费金融等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均有综合利率超过年息24%的案例,法院作出超出部分不予支持的判决。深圳罗湖法院曾在一份判决书中指出:“作为金融机构,与民间借贷相比,其贷款收取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应当受到更严格的限制,不得超过民间借贷的法定利率上限,即年利率为24%,超出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零一研究院院长余百成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消费金融公司是持牌金融机构,利率是管制的。与利率客户、风险控制、坏账等有关。不能说高息就是高利贷。目前司法保护方面年化利率上限为36%。是否认定为高利贷,可以通过监管部门和司法认定来确定。消费者更应该关注利率是否透明,是否违规营销,是否扩大宣传,是否有套路。”
去年7月底有消息称,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地方消费金融公司相关监管部门提出要求,地方消费金融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将个人贷款年化利率全面控制在24%以内。其中,部分地方监管要求2022年6月底前清理利率超标的存量贷款。
对于上述消息,《国际金融报》记者曾向多家消费金融公司求证,有消费金融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其实24%已经有窗口指导了”。一些消费金融公司相关人士也表示,暂时没有收到监管指引要求。不过,受访的消费金融机构相关人士一致认为,控制利率是大势所趋。
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中,公布的利率大多在8%-24%之间,但仍有机构的产品利率保持在24%-36%之间。某产业消费金融公司相关人士向《国际金融报》记者透露:“我们的资金成本比较高,现在获客成本普遍较高。按照IRR(内部收益率)计算,24% 空以内几乎没有利润。目前大部分产品还是高于24%,24%以内也在往这个方向调整。”
套路贷帮凶?除了高利率和高费用的争议,消费金融公司还因缺乏对合作机构的控制或与合作机构的合作,以及诱导消费者过度贷款和消费而受到批评。据陈岱介绍,去年快毕业的时候,我面试了山西多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特通信”)的“网络优化”一职,但入职前要进行培训,还要签订培训协议。
“当时多特通信的员工说培训需要交16000多的培训费,培训完就可以上班,月薪4000多,6000多。现在没钱也没关系。可以去海尔的消费金融贷款。快速放款,非常方便。按照你以后的工作收入,以后还贷没有压力。”陈代说,他是在多特蒙德通信员工的“唆使”下申请贷款的。
据悉,多特蒙德通信成立于2013年1月,注册于2014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是一家主营业务为移动通信技术、工程建设、通信设计与咨询、通信应用软件开发的高新技术企业。工商资料显示,多特传播的经营范围包括“教育信息咨询”,但明确“不包括继续教育培训、技能培训、学前教育”。
根据陈岱与多特蒙德通信签订的培训协议,岗前培训费用为16800元人民币(包括场地费、测试软件、测试设备、测试卡、技术服务费等岗前培训期间的费用)。其中一条明确:“乙方通过培训后,将在与甲方(即多特蒙德通信)合作的通信企业工作或在甲方自己的公司工作(三次工作机会),从事与培训项目相关的岗位。”
但培训结束后,多特通信并没有按照协议约定让陈代入职,而是让他通过QQ群等渠道自行寻找相关工作。陈岱的经历并不独特。在第三方投诉平台上,很多用户投诉海尔的消费金融,称在面试时被告知需要岗前培训,或者一些培训机构以学习技能、兼职赚钱为借口诱导贷款。
对此,海尔消费金融回复《国际金融报》记者称,在贷款办理过程中,公司明确要求消费者自行办理贷款,要求消费者提供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通过公安实名认证和人脸识别验证,签署非在校生承诺书等相关协议,并在贷款办理页面对贷款金额、利率、期限、用途等关键要素进行醒目提示,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存在“诱导”或侵犯消费者“选择权”或“知情权”的行为。
海尔消费金融表示,公司已暂停与涉嫌“诱导或编造在校学生在职身份”的机构合作,目前正在对商家展开反欺诈调查。“我们会对合作机构做到最好,有严格的评分准入流程,同时会定期对合作机构进行评估,对存在违规和重大风险的商户建立及时退出机制。接到用户反馈后,我们也非常重视,已经协助用户要求商家退款”。
因多项违规被罚消费金融乱象频发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关注。今年1月25日,招联消费金融因夸大误导营销宣传、平台服务收费质价不符、产品定价管理不审慎、合作商户风险管理不到位、未报告联合贷款表外风险暴露、催收行为不当、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核不规范、消费者投诉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被罚款290万元。
对此,招联消费金融向《国际金融报》记者回应称,中国银监会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相关事项源于2020年10月银监会下发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检查通知书》。公司高度重视监督意见,认真反思,在现场检查中立即查改,制定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不断加大整改力度,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长效机制。所有整改工作已按监管要求完成。
记者注意到,2020年10月,银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招联消费金融公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招联消费金融公司存在夸大宣传、误导宣传、未向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而不当收费、对合作方管控不力、催收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益。
通报指出,招联消费金融在相关宣传页面和营销言论中,未明确表示显示利率是日利率、月利率还是年利率,以及超低利率、零门槛申请、所有人都可借款、随借随还、想还款就提前还款等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在收费不当方面,通报显示,2018年以来,招联消费金融与银行、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联合贷款业务,向借款人收取贷款本金1.5%的平台服务费。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共收取相关费用7943.23万元,但未向联贷客户提供不同于个贷客户的额外实质性服务。
对合作第三方商户的管控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准入审核不严格。没有深入分析合作公司的管理、财务状况、行业特点、产品和市场份额等。二是合作规模控制不严。2016年12月至2019年8月,招联消费金融与上海某公司的分期业务合作规模限额为3000万元,但2019年8月末实际规模为6000万元。2019年9月27日,招联消费金融在每日预警报告中对合作公司设定了最高级别的红色预警,但第二天就将合作公司的分期业务合作规模限制从3000万元上调至7440万元。第三,风险事件预警分类不审慎。在上述上海某公司情况没有明显好转的情况下,招联消费金融降低了预警级别。
通报称,招联消费金融的催收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存在不当催收行为。如胡某,明确还款日期的逾期客户,继续催收电话,对客户造成骚扰;给客户刘的工作单位打电话,告知同事刘的逾期信息。二是对外包催收机构的考核不严格。未严格执行外包催收机构质量考核制度,存在考核时催收公司行为不当未扣分的情况。
本文来自《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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