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6 | 评论: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仲裁庭应当在四十五日内对劳动争议案件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收到劳动仲裁委的延期通知,劳动仲裁案件从立案到拿到裁决书只需要四十五天。这种延期通知有严格的要求,需要经过批准,没有明确的理由,仲裁员很难拿到延期通知。但是有过劳动仲裁的人都知道,很多人的劳动争议案件,45天内是解决不了的。原因有二。一个是仲裁委的案子真的太多了,仲裁员一天处理不了两个劳动争议案件。一个是你被故意拖延。
基层工作者面对这个问题应该怎么做?很简单,给上级部门写信反映这个问题。只要你的要求合理,事实正确,现在无论是信访局还是监察机关都会积极为你办理。从我个人的经验来看,这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方法,尤其是在仲裁员故意拖延的情况下。
还有一种方式是直接向法院起诉,这是程序上的救济,也是最后的手段。如果多方仍未拿到裁决书,你可以这样做,但劳动争议案件最好由仲裁委员会裁决,以免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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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劳动仲裁打官司需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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