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12 | 评论:1
一方交通事故赔偿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张亚敏的律师逐案说道。
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开车撞了人,他们要赔偿几十万美元。这个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不能一概而论!今天我们用一个案例来分析。
一、[基本情况]
宋萍和邓三丰是夫妻,她老公邓三丰是送奶工。2019年,邓三丰闯红灯撞倒王大明,导致王大明腿部骨折,住院半个多月。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邓三丰全责。宋平和邓三丰主动和王大明商量。他们同意支付8万元的赔偿金,但王大明认为金额太低,无法达成协议。后来,法院判决邓三丰支付王大明12.5万元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一方交通事故赔偿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由于邓三丰名下没有财产,王大明起诉要求邓三丰的妻子宋萍共同承担债务。宋萍觉得自己很委屈,拒绝承担债务。宋萍说,她和邓三丰一直在闹离婚,邓三丰从来没有给他钱花。邓三丰的送奶工作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交通事故发生在去理发的路上,而不是工作时间。那么法院是否应该判决宋平分担债务?接下来,我们分析:
二。[律师分析]
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一、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我国《民法典》第1064条列举了夫妻共同债务的判断标准:
1、夫妻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追认及其他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2.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或者虽超出日常生活范围,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共同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志的。
因此,在实践中,以一方名义借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法院的判断原则仅限于为满足夫妻或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而发生的债务,主要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因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交通事故产生的债务是连带债务吗?
其次,邓三丰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连带债务?
我们首先要判断这个债务是以家庭生活为目的,还是配偶分享了利益。宋平承认,邓三丰平时是送奶工,但交通事故不是发生在工作时间,而是在去理发的路上。但王大明也未能证明邓三丰在从事送奶工工作时发生交通事故,不能证明宋平从邓三丰的行为中获益。因此,法院不会支持王大明主张其为连带债务的主张。
邓三丰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债务是因侵权产生的债务。同样,最常见的是夫妻一方是个体运输司机,长年为他人收取运输费,维持家庭生计。如果丈夫因疲劳驾驶或饮酒导致车祸而产生债务,则认为夫妻共同债务是公平的,符合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法律精神和公平原则。
这里我们谈两个非常典型的个人债务:
1。伤害他人、侵犯他人名誉权等违法行为应承担的赔偿。
2。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产生的责任。
三。[律师的建议]
婚姻关系中发生的债务并不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对于一方以个人名义发生的超出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法律上默认为个人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是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有共同借贷的意思表示。例如,王大明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获得伤害赔偿。事实上,王大明应该抓住机会与邓三丰和宋平谈判,使宋平成为共同债务人。即使在赔偿金额上做了一些让步,也是值得的!
所以交通事故产生的债务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你明白吗?
如有法律问题,欢迎留言交流。
本文标签: 车辆损失险赔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一路同行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
白日空想家
2022-03-15 13:31:03 回复
法行为应承担的赔偿。2。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产生的责任。三。[律师的建议] 婚姻关系中发生的债务并不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对于一方以个人名义发生的超出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法律上默认为个人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是用于共同生
执剑游天下
2022-03-15 14:57:30 回复
多月。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邓三丰全责。宋平和邓三丰主动和王大明商量。他们同意支付8万元的赔偿金,但王大明认为金额太低,无法达成协议。后来,法院判决邓三丰支付王大明
海王哥哥
2022-03-15 11:20:11 回复
务?一、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我国《民法典》第1064条列举了夫妻共同债务的判断标准:1、夫妻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追认及其他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2.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或者虽超出日常生活范围,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共同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志的。因此,在实践中,以一
三生石旁遇到你
2022-03-15 18:29:25 回复
一方交通事故赔偿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张亚敏的律师逐案说道。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开车撞了人,他们要赔偿几十万美元。这个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不能一概而论!今天我们用
过路友人
2022-03-15 12:25:45 回复
通事故赔偿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由于邓三丰名下没有财产,王大明起诉要求邓三丰的妻子宋萍共同承担债务。宋萍觉得自己很委屈,拒绝承担债务。宋萍说,她和邓三丰一直在闹离婚,邓三
本文已有1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