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98 | 评论:3
对于我们很多人来说,从小到大一直是教育的优良传统,而儿歌《我在路边捡到一分钱,给了警察叔叔》更是深入人心了很久。
然而现在很多听着这首歌长大的人,却把利放在第一位而忘义,把金钱作为人生的主要追求。不得不说,时代变了,人变了,以前的信仰早已崩塌。
11月4日,江苏连云港一男子捡到手机后,看到失主在现场找自己的手机却躲开了。事后他要求3000元归还。不当得利和敲诈勒索有什么区别吗?
我是《郑师兄看人生》,和你一起关注社会热点,感受百姓生活,解读世界。
其实整个丢手机和捡手机的过程都很清楚。当天,失主和捡到手机的男子都在同一个地方锻炼。挂在单杠上的男子突然看到了自己面前地上丢失的手机,直接走过去捡起来。
男子一开始拿起手机在手里看了看,大概是想问是谁的手机,但很快改变了主意,直接放在了裤子后兜里。
此时,在男子不远处,失主唐女士正跪在地上,不断翻包找手机。很明显,捡到手机的男子看到失主在找,但当时不想承认,当场就走了。
随后,失主唐女士通过现场监控视频看到了捡到她手机的男子,于是用视频指认了该男子。但该男子打来电话,称要协商归还手机,必须给钱,只有价格合适才会见面,否则不归还手机。
接电话的男子原本索要3000元报酬,并在电话中对唐女士说:“就算手机刷不掉,也还能卖钱。如果我不给你,你能拿我怎么办?”
之后,唐女士和捡到手机的男子来到现场见面。唐女士的爱人提出给对方1000元报酬。没想到,拿起手机的男子说没按他说的交3000元就转身离开了。
唐女士对那人说:“我问你一件事。我不能给你500元吗?你要多少钱?你要2000,我给你2000?”后来唐女士选择报警,警察也来到现场处理。最后,经过长时间的折腾,唐女士还是给了男子1000元钱,才拿回手机。
在日常生活中,手机不仅是每个人的通讯工具,还有很多信息和个人信息,都可能与手机绑定。丢了手机就像丢了个人信息。找起来很麻烦。
手机丢了,自然会捡手机。有的人捡到钱后主动还给失主,有的人则趁机向失主索要赔偿,但无论如何都要保持好度。
对于捡手机男子索要3000元报酬的行为,很多网友都有留言:宁夏银川一网友说,一部手机值多少钱,不超过10%报酬就够了。个人认为索要报酬没有错,错的是索要太多;
吉林延边一位网友说,拒绝归还任何东西都是非法占有,惩罚就是主人主动丢弃不要的东西。该男子的行为已经属于非法侵占和敲诈勒索,除非他拒不归还,否则也拿他没办法。
江苏连云港一位网友说,我捡到两部手机,都是打工族的。我还让他们去公司群里找失主。我觉得如果手机丢了,我会很焦虑。普通人归还后不应该索要报酬。
事实上,拒绝归还你找到的东西是不符合道德标准的,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般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涉嫌侵占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拒不返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虽然社会提倡“拾金不昧”,但法律还是给“拾金不昧”开了绿灯。但如果失主要求返还,但拾得人拒绝返还,则属于不当得利;如果拾得人索要报酬过多,可能会犯敲诈勒索罪。
拿起手机索要报酬,你有什么想说的?如果是你,会不会白送还给失主?欢迎留言。
相关文章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