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43 | 评论:1
央视网消息(记者孙、窦瑞华):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因感情问题引发的经济纠纷屡见不鲜。因为“分手费”,打官司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分手费”从何而来,为何产生,存在是否有法律依据?什么情况下索要“分手费”可能违法?央视记者采访了相关法律界人士。
谈恋爱后索要“分手费”算敲诈吗?
中国的婚恋自由。聚则聚,不合则散,符合大多数人对做事的认知。在婚姻关系尚未缔结,关系即将破裂的情况下,是否存在赔偿的问题?对此,周垂坤律师表示,中国法律没有“分手费”和“青春损失费”的定义。
自愿缴纳“分手费”的男女,不会涉嫌刑事犯罪。当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索要“分手费”的依据和手段是判断是否涉嫌敲诈勒索的关键点。
但定罪与否的核心在于财产交付的‘自愿性’及其背后的依据。具体来说,要从收集证据的数额、目的、手段、依据等方面来论证。
就此,记者还联系了具有多年婚姻家庭事务办案经验的姜律师。她认为,如果对方因主观故意和暴力或胁迫而产生心理恐惧,非自愿交付财物可能构成犯罪。
当一段感情结束时,其中一方可能会觉得自己在这段感情中受到了一些伤害或损失。如果是在正常合理的范围内,对方自愿支付,那么就不算敲诈。
敲诈勒索涉及的犯罪数额是如何衡量的?
涉及的犯罪数额不一,相应的量刑程度也不一样。那么多少钱才能构成敲诈勒索罪呢?姜告诉央视记者,2000-5000元是一个比较大的数额,一般构成刑事犯罪。
对此,周垂坤律师提醒,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敲诈勒索数额未达到数额较大,但有其他情形的,定罪标准可以放宽到数额较大标准的50%。
即: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向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勒索财物的;威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敲诈勒索的;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或者冒充工作人员、军人、记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
分手后,送给对方的财物还能要回来吗?
恋爱期间,男女双方难免会有一些共同消费,或者为了维持感情会产生一些赠与行为。比如各种节日期间的礼物交换,这种情况下,一旦分手,我们还能再把送回来的东西要回来吗?
周垂坤认为,恋爱期间男女互赠礼物或花钱,一般都是一种礼物。比如“520”微信红包、周年庆礼物等。,一般应认为是维持感情或双方共同消费的必要支出,不应返还。
但现实中还有另一种情况,即基于婚姻的赠与财产构成附条件赠与合同。如果没有达到结婚的目的,赠与合同不生效,仍然可以返还财产。
恋爱期间,各财产归对方所有,未达到婚姻状况时不受法律保护。那么双方在结婚前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呢?
他认为,在亲密关系中保护个人财产,要避免“愿者上钩”的错误认知,区分索取和自愿付出。一般来说,索要巨额财物,用不正当手段诱骗他人签署文件或贷款,都会威胁到个人财产。
一方面,个人需要明确区分对方索取财物的目的,并反复确认其真实性;另一方面,也需要及时报警,寻求司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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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温酒诗话
2022-03-15 10:02:44 回复
恋爱期间男女互赠礼物或花钱,一般都是一种礼物。比如“520”微信红包、周年庆礼物等。,一般应认为是维持感情或双方共同消费的必要支出,不应返还。但现实中还有另一种情况,即基于婚姻的赠与财产构成附条件
大众老公
2022-03-14 23:34:01 回复
么双方在结婚前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呢?他认为,在亲密关系中保护个人财产,要避免“愿者上钩”的错误认知,区分索取和自愿付出。一般来说,索要巨额财物,用不正当手段诱骗他人签署文
万里寻鹤
2022-03-15 01:13:27 回复
返还。但现实中还有另一种情况,即基于婚姻的赠与财产构成附条件赠与合同。如果没有达到结婚的目的,赠与合同不生效,仍然可以返还财产。恋爱期间,各财产归对方所有,未达到婚姻状况时不受法律保护。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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