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3 | 评论:3
[案情简介]2018年2月,崔某借刘某的摩托车进城办事,马某骑电动自行车照常外出办事。情急之下,他选择在小区门口左转,逆向行驶。不幸与崔某驾驶的摩托车迎面相撞,马某受重伤,紧急送往医院抢救。但由于重度颅脑损伤,尽管做了努力,医生仍认为前景不容乐观。
经交警部门鉴定,马所骑电动自行车属于机动车范畴,逆向行驶,在本次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摩托车手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面对巨额的医疗费用,这对家庭本已十分困难的马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马家人就赔偿事宜多次与对方协商沟通未果。至此,马家人只有打官司才能获得赔偿。
马只是当地一家小工厂的车间工人,家庭工资水平也较低,家里还有年迈的母亲要赡养,家庭经济负担较重,无力聘请社会律师。经朋友介绍,马某家属于2018年3月2日,他来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凭自己的相关材料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后接受了马家属的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有经验的律师承办此案。
律师接受指派后,多次与马及其家人见面了解案情,对其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了整理,对关键证据进行了认真询问和研究。据律师介绍,本案主要存在三个问题:1。为什么电动自行车被认定为机动车;2.马为什么不能申请工伤赔偿;3.未购买交强险或仅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风险。
律师向马及家属陈述了对本案的看法和建议,并强调了诉讼风险,得到了马及家属的认可。2018年3月21日,本案正式开庭审理,代理律师根据对方当事人当庭提供的证据材料和事实,就本案争议焦点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由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标准委)四部委和相关部门、企业共同制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电动自行车必须有供骑行的脚踏板。马某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因没有安装脚踏骑行装置,被鉴定为机动车。这样,在事故的责任划分上和赔偿比例上都处于非常不利的境遇。这就是本来以为买的是非机动车,出了事故才知道是机动车。二、依据我国《工伤管理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出现受伤时可以申请工伤的认定,认定工伤后可以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那为什么马某的家人向其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的时候会被拒绝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可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只有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责任或者承担次要责任、同等责任的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本案中,马某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那么就非常遗憾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只能根据责任划分向事故的另一方主张了。三、交强险的全名叫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之所以有这个强制二字,就说明这个保险是强制投保的。未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是不准许上路行驶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此需强调的是,这个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是不需要划分责任的。也就是说,本案的摩托车手崔某需要全额承担交强险的医药费和伤残赔偿金12万元,余下的赔偿数额才会按照事故的责任比例来分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与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与侵权人在交强险赔付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本案涉案摩托车未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所有赔偿应由个人承担。为保证受助人员能顺利拿到赔偿金,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崔某、刘某于2018年7月5日前一次性赔偿原告马某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43万元。在这个案件中,马的代理律师后来起诉了电动车制造商,并为马赢得了一笔不错的赔偿。
[案件回顾] 负责本案的律师通过对证据材料的认真研究,最终挖出了对法院有利的证据予以采纳,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受赠人的合法权益,确实不容易。案件结束后,马的家人对邹平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师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在这种情况下,马的经历是不幸的。我相信再多的赔偿也无法弥补马的伤痛。但是,法律援助的帮助至少让她感受到了法治的温暖和生活的希望。在生活中,这样的不幸每天都在发生,但能得到马立克法律援助的受害者并不多。希望随着我国法律环境的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宣传的不断加强,更多的受害人和弱势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感受到法治的温暖。
车祸猛如虎,安全胜于黄金,百步走不如一搏。抓住一秒,后悔一辈子。第二次车祸,一辈子的痛。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就永远伴随着他们,时刻想着安全,安全就永远伴随着他们。
本文标签: 电动车撞人私了没报警还能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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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渣男惑心
2022-03-15 07:57:23 回复
要求电动自行车必须有供骑行的脚踏板。马某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因没有安装脚踏骑行装置,被鉴定为机动车。这样,在事故的责任划分上和赔偿比例上都处于非常不利的境遇。这就是本来以为买的是非机动车,出了事故才知道是机动车。 二、依据我国《工伤管理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出现受伤时可以申请工伤
时光尽头的恋人
2022-03-14 22:58:26 回复
事故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与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与侵权人在交强险赔付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本案涉案摩托车未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所有赔偿应由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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