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9 | 评论:1
【人民法院解民忧】低保户电动车撞行人,法院诉前调解解决纠纷
近日,宜阳县人民法院交通超速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低保户诉前骑电动车误伤行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赢得了当事人的真诚好评。
2020年12月13日,陈某驾驶三轮电动车上路,与行人孙谋相撞,导致孙谋受伤。根据交警部门的说法,负全责,但孙没有责任。事故发生后,孙住院治疗。出院后,他多次与陈某协商赔偿未果,于是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2万余元。
在诉前调解阶段,调解员向陈某送达了起诉状副本,了解了案情。被告人陈某对事实及事故认定无异议,但其系残疾人、低保户,经济十分困难。他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后,就无法再支付其他任何赔偿了。在充分了解案件的特殊性后,调解员向原、被告解释法律,耐心引导他们换位思考。最后,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孙各项损失共计13000元,扣除已先行支付的医疗费5500元,剩余7500元于2021年6月底前支付1500元,以后每月支付1000元直至支付完毕。原告孙同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班子教育整顿工作启动以来,宜阳县人民法院依托“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平台,充分发挥新时期“乔峰”经验,以诉讼源头治理为重点,以私事为重点,坚持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前置,全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既节约了审判资源,又减少了群众投诉,有效提升了群众对法院诉讼服务的满意度。
来源:上饶法院网
本文标签: 电动车撞人私了没报警还能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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