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49 | 评论:3
该报高级记者林平
人民法院将探索建立虚假诉讼“黑名单”制度。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深化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人民法院整治虚假诉讼典型案例。
论文注意到,《意见》总结了容易发生虚假诉讼的十类案件,归纳了虚假诉讼的八个特征,指导法官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
这份《意见》强调,针对民间借贷纠纷、异议之诉、劳动争议、离婚及财产分析纠纷、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财产纠纷、企业破产纠纷、公司分立(合并)纠纷、涉及驰名商标的商标纠纷、离婚、财产分析纠纷、继承及涉及拆迁的房屋买卖合同、涉及房屋限购、机动车配置指标调控等宏观调控政策的买卖合同、以货抵债纠纷,对于上述案件,各级人民法院要重点关注、严格审查,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整治力度。
《意见》明确,对具有下列情形的案件,应当高度警惕,严格审查,有效防范虚假诉讼:原告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不符合常识的;诉讼标的金额与原告经济状况严重不符;当事人之间有亲属、关系和其他利益关系,诉讼结果可能涉及案外人利益的;当事人之间没有实质性的民事权利纠纷,诉讼中没有实质性的对抗辩论;当事人自认不合理;债务负担重的当事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接受财产或者放弃财产权利;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不足,但当事人主动迅速达成调解协议,请求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的;当事人经历了案件事实,但不能全面准确陈述案件事实或者陈述不一致的。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郑表示,《意见》坚持了严惩虚假诉讼的基本原则,明确了从重处罚的情形。虚假诉讼的行为恶劣,后果严重,或者多次参与虚假诉讼,制造系列虚假诉讼案件,应当加重处罚。
郑提到,《意见》从整体上确立了惩治虚假诉讼的严格刑事责任原则:严格追究虚假诉讼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对虚假诉讼共同犯罪中表现最为突出的主犯和有虚假诉讼前科再次实施虚假诉讼犯罪的被告人,充分体现从严。公职人员提出或者参与虚假诉讼的,应当通知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对制造和参与虚假诉讼的律师等专业人员,可以通过司法建议督促其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罚;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参与虚假诉讼构成犯罪的,要严格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法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叶绍升介绍,自2015年11月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中增设虚假诉讼罪以来,人民法院每年审结的虚假诉讼犯罪案件数量、定罪人数和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重刑的人数逐年上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最高法先后研究出台了一批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统一虚假诉讼刑事案件的裁判标准。
叶盛说,针对实践中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过多的问题,《意见》强调,对于多人共同实施虚假诉讼犯罪中最突出的主犯,以及有虚假诉讼前科再次实施虚假诉讼犯罪的被告人,应当控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范围。
另据介绍,自2019年以来,浙江省宁波市法院已发布虚假诉讼“黑榜”252人,13家企业和410人上了“黄榜”,并给予3至5年的信用惩戒,效果良好。郑表示,《意见》吸收了这一经验,要求积极探索建立虚假诉讼“黑名单”制度,在全社会营造不敢、不能、不愿虚假诉讼的法制环境。
编辑: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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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欢
2022-03-15 05:53:55 回复
有期徒刑以上重刑的人数逐年上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最高法先后研究出台了一批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统一虚假诉讼刑事案件的裁判标准。叶盛说,针对实践中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过
鹿岛
2022-03-15 04:22:43 回复
人,充分体现从严。公职人员提出或者参与虚假诉讼的,应当通知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对制造和参与虚假诉讼的律师等专业人员,可以通过司法建议督促其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罚;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参与虚假诉讼构成犯罪的,要严格追究刑事责任。最高法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叶绍
最遥远的距离
2022-03-15 02:41:04 回复
实或者陈述不一致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郑表示,《意见》坚持了严惩虚假诉讼的基本原则,明确了从重处罚的情形。虚假诉讼的行为恶劣,后果严重,或者多次参与虚假诉讼,制造系列虚假诉讼案件,应当加重处罚。郑提到,《意见》从整体上确立了惩治虚假诉讼的严格刑事责任原则:严格追究虚假诉讼犯罪分子的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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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5 04:41: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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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软熊
2022-03-15 06:38:52 回复
这份《意见》强调,针对民间借贷纠纷、异议之诉、劳动争议、离婚及财产分析纠纷、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财产纠纷、企业破产纠纷、公司分立(合并)纠纷、涉及驰名商标的商标纠纷、离婚、财产分析纠纷、继承及涉及拆迁的房屋买卖合同、涉及房屋限购、机动车配置指标调控等宏观调控政策的买卖合同、以货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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