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7 | 评论:3
受害人李被骗子骗走200万元。李报案后,司法机关逮捕了骗子,并启动了刑事诉讼程序。最后骗子被判有期徒刑。然而,司法机关在调查此案的过程中发现,骗子李骗来的钱已被骗子空挥霍一空。根据被害人李案的判决书,法院除了判处罪犯有期徒刑外,还有“继续追诉”、“责令退赔”等字样。但这笔钱已被违法者挥霍[/k0/],违法者无财产。如果找回来了呢?赔偿怎么退?
也就是说,虽然骗子被抓了,也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但由于钱被骗子挥霍一空,被害人李仍然无法挽回损失。同时,由于诈骗罪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李感到困惑。
当然,根据相关规定,被害人李灿也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但单独诉讼不仅要承担大量诉讼费用,而且即使胜诉也不一定能拿到一分钱,使损失无法挽回。
在这种情况下,李很失落。他刚刚承认自己倒霉了吗?
延伸解读:被害人李的情况和很多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一样。“人被抓了,钱没了”,到头来,他白忙活了。就连很多受害者,像李,也只能自认倒霉。
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只能自认倒霉吗?我的回答是“不要想着承认自己运气不好,更不要在案件执行前提起毫无意义的诉讼”。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会分两部分,一部分是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另一部分是涉及财产的判决。比如“继续追缴、责令退赔、罚款、没收财产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中可能判处被告人财产刑或者责令退赔的,刑事审判部门应当依法调查被告人的财产状况;发现财产可能被隐匿、转移的,应当及时查封、扣押、冻结相应的财产。”
根据相关规定显示:“人民法院执行机构执行的刑事判决中涉及财产的部分,应当由刑事审判部门及时移送立案部门审查立案。”】
也就是说,如果人民法院的判决仅包含“责令退赔”、“继续追缴”、“没收财产”等判决内容,则应当由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判决内容。
像李案“骗子虽被抓,财产却被一个空”这种情况,不影响人民法院继续追缴判决中涉及财产的部分。
一旦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需要查清的是涉案款项的去向。第三人恶意取得涉案款物等,法院有权将第三人列为被执行人。,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三人明知是涉案财物而接受的;(二)第三人无偿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取得涉案财物的;(三)第三人通过非法还债或者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涉案财物的;(4)第三人以其他恶意手段取得涉案财物的。
退一步说,即使案件不涉及第三人恶意取得涉案财物,那么只有法院启动执行程序,才能参照适用民事执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以上内容,可以得出结论,涉及刑事案件的财产追缴,不需要再提起民事诉讼,只需要按照判决执行即可。反正起诉的目的是执行,结果都一样。
笔者观点:从绝大多数案件来看,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重点在于如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只要罪犯被追究刑事责任,案件就结束了。但受害人最关心的是如何挽回损失,大致处理。
有些情况下,法院只是简单地分配(返还赃物)公安机关前期扣押的财物,而忽略了自身的追缴责任。一旦公安机关没有查封任何涉案财物,受害人将无法挽回任何损失。这怎么行?最起码要查清涉案款项的去向,符合追缴条件的要追缴。
刑事责任不应是唯一的目的,但主要的是解决受害者的关切。
本文法律依据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判决涉及财产部分的若干规定
本文标签: 名下有财产而且主动要还钱属于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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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秋天的风
2022-03-14 12:00:45 回复
李案“骗子虽被抓,财产却被一个空”这种情况,不影响人民法院继续追缴判决中涉及财产的部分。一旦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需要查清的是涉案款项的去向。第三人恶意取得涉案款物等,
大众老公
2022-03-14 07:45:00 回复
也不一定能拿到一分钱,使损失无法挽回。在这种情况下,李很失落。他刚刚承认自己倒霉了吗? 延伸解读:被害人李的情况和很多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一样。“人被抓了,钱没了”,到头来,他白忙活了。就连很多受害者,
星星沉睡了
2022-03-14 12:22:25 回复
行人。,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三人明知是涉案财物而接受的;(二)第三人无偿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取得涉案财物的;(三)第三人通过非法还债或者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涉案财物的;(4)第三人以其他恶意手段取得涉案财物的。退一步说,即使案件不涉及第三人恶意取得涉案财物,那么只有法院启动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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