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49 | 评论:3
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开设赌场”行为的认定、定罪的立案标准、参与赌博人数的认定、共同犯罪的认定以及不构成犯罪的情形,在广州刑辩律师陈桂雄的《开设赌场罪的最新认定及无罪辩护的起点》一文中,结合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阐述。为了更好地了解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开设赌场罪,更有效地为刑事案件辩护,广州刑事律师陈桂雄检索整理了近百起开设赌场罪无罪判决案例,总结了道歉决定书中的犯罪原因,梳理了一些无罪的典型案例和认定原因。本文主要不能分享书中关于开设赌场共同犯罪的证据认定案例。
1。简单的维护是一般的、常识性的工作,不能认为是给赌场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而不拿高薪的行为。[饶广展字第1号第一刑事检察部[2021]第1号]
[公安机关指控]
徐某某(已判刑)在大转盘上租房开英雄动漫城,并设置6台钓鱼机供他人赌博。一开始是徐某某管的。后来,徐某某为了在家照顾丈夫,雇了陆某佳管理动漫城,月薪3000元。陆某佳负责日常管理、收支结算、损坏机器按键维修、员工工资发放。
[不起诉的理由]
首先,技术是一种系统性的专业知识或服务。技术支持应由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员提供,如技术人员和工程师。吕某佳没有专业知识。第二,没有经过专业训练,他不具备赌博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他只是改变了赌博机的按钮和线程,他所做的只是一般和常识性的工作。赌博机坏了,都是徐某某或者聘请专业人士修理。由于司法解释没有对提供技术支持做出明确具体的界定,因此无法判断陆某佳的行为是否符合司法解释为赌场提供技术支持的要求。
其次,陆某佳受雇参与赌场管理,无分成。他领取的工资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持平,不存在分享或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情况。
综上,卢某佳明知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为他人提供技术支持的证据不足,不符合追诉标准。
2。没有证据证明这家赌场接送赌客的行为。
(1)【穗增备(2018)130号】
[公安机关指控]
刘某某(在逃)在石滩镇沙庄附近组织经营赌场。未被提起公诉的李某佳是赌场接送赌客的专职司机,从赌场捞人头的利润中赚取工资报账。专职司机每天从赌场鱼头利润中获得500元报酬,其他工作人员每天获得300元工资。除去上述费用,剩余的渔头利润在股东之间进行分配。
[不起诉的理由]
本案抓获的赌场工作人员和参赌人员,不能证明不起诉人李某佳为赌场接送赌客。现有证据难以认定李某佳构成开设赌场的共犯。
(2)【湘监刑[2021]85号】
[公安机关指控]
林某某(已判刑)在东部潘村水库山坡上开设赌场,以“赌牌九”的形式供赌客赌博。在此期间,他联系鲍某某(已判刑)帮助其将庄锋从赌场中提取出来,鲍某某收受中共好处费约1500元。安排不起诉人郑某甲、郑某乙、吴某(均另案处理)等人驾车接送赌客。不起诉人郑某甲获得好处费2000元左右,郑某乙获得好处费7000元左右,吴某获得中共好处费1.2万元左右;并安排王某某(已判刑)等人为其赌场放哨。
[不起诉的理由]
现有证据难以认定不起诉人郑某佳专门帮助赌场接送赌客,更难以认定具体参与时间、非法获利情况以及参与期间赌场抽头的获利情况。
3。只有来自下线的指认,本人拒绝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开设赌场罪中代理人的行为。[行监一号刑事不起诉[2021] Z1]
[公安机关指控]
非被告人陈某甲从上线人员肖某某、王某某处取得“时彩”外设码的网络赌博代理账号rr***后,发展B为下线会员,接受投注约36万元。
[不起诉的理由]
目前立案证据只有下线陈某乙指出其从非被追诉人陈某佳处拿走赌博网站会员账号参与赌博,但这一点被陈某佳否认,且无其他书证、电子证据调取记录等证实,不能形成证据链,证明非被追诉人陈某佳担任赌博网站代理人并接受投注,不符合起诉条件。
4。无法证明合伙期间发生了赌博。现在证据不足,无法证明存在合伙开赌场分红的事实。雷公诉刑一号。[2021]2号]
[公安机关指控]
胡某某(已对本案提起公诉)将某宾馆二楼装修成茶楼,与被告人李某佳、刘某佳(另案处理)合伙经营茶楼,并组织人员在茶楼包厢内非法赌博。
胡某某负责茶馆日常事务的具体管理,或者他或他安排服务员从中收取包厢费。他先每月从茶馆的非法所得中扣除3000元租金给胡某某,并约定在包厢内“赌三公”当天收取1000元至2000元的包厢费。后被不起诉的李某佳与胡某某在茶馆发生冲突,李某佳、刘某佳退出茶馆合伙经营。胡某某、李某佳、刘某佳合伙经营期间,每人非法获利约15000元。
侯某某独自经营茶馆,多次组织吴某某等人以“赌上三公”的形式进行赌博,并安排刘某已(因本案已被提起公诉)等人“放号”,抽取“水钱”。
[不起诉的理由]
目前没有相互佐证的证据证明该茶馆在合伙期间的具体赌博行为。胡某某否认李某某与胡某某赌博输钱的事实,且无证据证明李某某与胡某某赌博输钱,导致双方合伙关系终止。胡某某、已承认在茶楼赌博的行为,有、易、、、、王某、丁的证言证明,该行为发生在合伙关系解除后。
5。无法证明在赌博领域的持股或帮助行为。
①[台黄检初罚字[2021]第150号]
[公安机关指控]
黄某伙同被告人鲍某甲、马某甲等人,以“六条命”的赌博形式成立赌头,并雇佣鲍某乙、鲍某丙、向某甲(均已判刑)在赌头中帮忙,鲍某丁(已判刑)在赌头中放钱,招募多人赌博,从赌头中抽头获利6万余元。包某佳在赌博领域争取股份超过7天,占10%的股份。在此期间,赌场负责人抽头获利14000余元,其个人非法获利1000余元。
[不起诉的理由]
现在案中证据只能证明鲍某佳去过黄某某等人开设的赌场,收过黄某某的少量钱款。但不能证明鲍某佳在赌博领域有持股或帮助。
②[鄂红检一刑不诉字[2021]第31号]
[公安机关指控]
2021年2月,被告人陆某某、某某及、(均已起诉)使用一台八人电子赌博机(“捕鱼机”)开设赌场,用于赌博设备。其中,和分得赌场40%的股份,卢某某分得40%的股份,XXX分得20%的股份。赌场经营期间,韦辛(已被起诉)负责赌场内的分配、收款和记账。赌场运营13天,共非法获利15991万元。经公安局治安大队认定,赌场使用的“钓鱼机”具有赌博功能。
[不起诉的理由]
没有足够证据认定卢某某、XXX参与赌场管理并提供直接帮助,以至于没有足够证据认定其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犯。
6。开设赌场的共同犯罪事实,因共犯未到案,无法认定。[鄂红检罚字[2021]第1号]
[公安机关指控]
被不起诉人曾某某认为赌博赚钱快,与周某某(在逃)一起聚众赌博。周某某在赌场负责组织“师傅”、赌客、高利贷者。被不起诉人曾某某负责提供赌博场所,并安排彭某某看管赌客,方某某、万某某接送赌客,胡某某陪同其驾车在赌场内转悠。
[不起诉的理由]
不起诉人曾某某涉嫌与他人合伙经营赌场,但周某某、彭某某、万某某、“龚某某”均未到案。方某某虽到案,但对未被起诉人曾某某开设赌场并参与赌博的事实表示不清楚。非被告人曾某某是否及如何与上述人员开设赌场,其组织、分工及抽头获利情况不清楚。
7。我拒不供认,未能找到方舒家人的身份证明,也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我构成开设赌场的共犯。[穗增北(2018)61号]
[公安机关指控]
犯罪嫌疑人全某某、谢某某、沈某某、不起诉的龚某某被赌场老板吴某某(在逃)聘请为赌场工作人员,在赌场内发放卡抽水、放高利贷。赌场以“三公”的方式赌博。每天晚上23点至次日凌晨2点,有30多名外地人和当地村民参与赌博。100元起下注金额无上限,赌场每天抽3万多元。
[不起诉的理由]
本案中,不起诉人龚某某对其在赌场放号的行为一直没有供认不讳。一些人作证说,他公布了他的号码,但未能找到他的下一个家。现有证据难以认定龚某某构成开设赌场的共犯。
8。只有我的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转账行为是构成开设赌场罪的赌资交换行为。刘健[刑不起诉一字[2020]第114号
[公安机关指控]
在荣某某等人经营赌场期间,不知情的张某某经常在赌场“放点钱”打水钱。方式是赌客利用微信(或支付宝)向不知情的张某某转账,张某某向参与赌博的赌客支付现金,张某某从中抽取1%的水钱。
[不起诉的理由]
非被告人张某某对与其交换现金的4人供认不讳。其中,告知微信名“*老”和赌博公司的人未表明身份;“幸福,* *”是指证人金某某称向张某某借钱未用于赌博;“李** *”是指证人李某某的妻子黄某某不在本案。综上,张某某与他人交换现金的行为除其本人供述外,无其他证据佐证,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
广州市刑事律师陈桂雄律师认为,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虽然在很多案件中,公安机关已经抓获了涉案嫌疑人,并做出了相应的指控,比如帮助接送、收钱等。但最终构成犯罪的并不是公安机关的指控。在刑事案件的辩护中,能否有效地辩护证据之间是否存在矛盾,是否能够相互印证,是否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等。,足以推翻案件中指控的事实从而获得无罪的结果或者至少获得取保候审。
本文标签: 涉嫌开设赌场罪取保需要把投资的钱也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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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美男圈子
2022-03-14 10:05:30 回复
工程师。吕某佳没有专业知识。第二,没有经过专业训练,他不具备赌博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他只是改变了赌博机的按钮和线程,他所做的只是一般和常识性的工作。赌博机坏了,都是徐某某或者聘请专业人士修理。由于司法解释没有对提供技术支持做出明确具体的界定,因
你压着我腿毛了
2022-03-14 11:02:08 回复
告人鲍某甲、马某甲等人,以“六条命”的赌博形式成立赌头,并雇佣鲍某乙、鲍某丙、向某甲(均已判刑)在赌头中帮忙,鲍某丁(已判刑)在赌头中放钱,招募多人赌博,从赌头中抽头获利6万余元。包某佳在赌博领域争取股份超过7天,占10%的股份。在此期间,赌场负责人抽头获利14000余元,其个
黑衣杀手
2022-03-14 10:20:23 回复
我的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转账行为是构成开设赌场罪的赌资交换行为。刘健[刑不起诉一字[2020]第114号[公安机关指控] 在荣某某等人经营赌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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