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45 | 评论:2
海南新客户端、南海网、南方都市报12月15日消息(记者王天宇通讯员蔡莉)5名男子通过冒充业务员推销电线、冒充客户点餐、换包装等方式,合谋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19万余元。近日,经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一审、海口中院二审,5名男子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11年至4年不等的刑罚。
场景:两个男人假装推销员卖电线。
2016年底,海口一家贸易公司的老板娘阿梅(化名)在店里忙碌时,遇到两个自称“小李”和“小王”的男子推销某品牌电线。两人自称是某品牌电线厂家的业务员,说要以厂家市场价的9折卖给她电线,让阿梅9.3折卖出。阿梅觉得这种丝很难卖,因为顾客少,所以不同意。“小王”给阿梅留了一个电话号码,带着“小李”离开了。此时的阿妹并不知道自己会陷入一个精心设计的骗局。
“小李”不姓李,他叫童某义;“小王”也不姓王。他的名字叫吴某。罗某辉、童某毅、吴某、童某儿合谋实施“送蛋糕”诈骗。罗某辉通过一个名为陈某的账户接收诈骗资金,罗某辉负责管理和分配诈骗所得。
第二天,童某义又来了,叫阿梅拿一些某品牌的电线,在阿梅的店里卖。阿梅不同意,童某乙就客气地走了。过了几天,童某又找上门来,还是跟阿梅说要把电线放到店里卖,阿梅还是不同意。
套:合伙人冒充客户,买电线套生意。
几天后,冒充点餐客户的罗某辉出现了。他自称“小绵羊”,来到阿梅的店里说想买某品牌的电线。他告诉阿梅,从外面进货是9.3折,还说需要量大,以后可以和她长期合作。阿梅回复店里没有这种电线出售,罗某辉说不急着让阿梅去工厂帮他进货。罗某辉说想买红色和蓝色两种电线,2万元左右。到货后可以打电话让他过来拿货。阿妹想到前几天来店里的业务员小李、小王给的进价是九折,就同意了罗某辉的订单。阿妹打电话给“小王”(吴某),让吴某汇一笔约2万元的钱。
罗某辉接到的订单后,到其他地方购买电线,童某义和负责将电线运送到阿梅商店。阿梅将第一单卖给罗某辉,赚了600元。罗某辉还让阿梅多准备点货,等会儿她再要。罗某辉买了电线放回仓库,下次再给阿梅发货。
意思是:包裹转移清单夸大了结算的交货数量。
就这样,童某和吴某每隔两三天就会给阿妹送一次货。交货后,童某将交货的数量、金额登记在一个账本上,由阿妹签字确认。簿记本将由阿妹保管。童某下次发货后,再在记账本上登记。多次发货后,童某儿会假扮财务人员与阿妹核对、结算。
在取得阿梅的信任后,自2017年3月起,童某乙、吴某在向阿梅的店铺发货时填写发货数量,童某乙多次将事先阿梅签字的账本与阿梅原保管的真实账本进行调换,虚增发货数量,然后童某二根据调换的账本与阿梅进行结算。阿梅将货款转入名为陈某的银行账户后,童某儿当场撕毁了伪造的订单。
露馅:商家在查账和看监控视频时发现有猫腻。
2017年8月,罗某贵加入罗某辉等人的诈骗活动,并在罗某辉不在海口时,负责与罗某辉一起或代替罗某辉购买商品。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10月7日,因罗某辉等人虚增发货数量,阿梅误以为发货单上有实际发货数量,将货款共计315.06万元转入罗某辉等人提供的陈某银行账户。阿梅的丈夫周等人在查账和查看监控录像后,发现童某在阿梅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多次更改记账本。为挽回损失,阿梅继续5次要求童某交付价值人民币447420元的货物。除支付10,000元外,其余437,420元未结算。阿梅未支付货款后,童某停止发货,随后罗某辉、童某毅、吴某、童某儿、罗某贵离开海南。2017年10月20日,周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8年3月,公安机关在贵州将罗某辉、童某义、吴某、童某儿、罗某贵抓获。案发后,罗某辉、童某义、、童某儿、罗某贵的家属赔偿了被害人周某、阿梅的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
判决:5名男子分别被判处11至4年监禁。
海口市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辉、童某益、吴某、童某儿、罗某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捏造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均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其中,被告人罗某辉、童某义、吴某、童某儿共计骗取948378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罗某贵共计骗取251470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罗某辉、童某毅、吴某、童某儿、罗某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卖电线、伪装接单客户、借机兑换真发票等手段,共同骗取他人财物。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判决被告人罗某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童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童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吴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罗某贵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判决后,被告人罗某辉、童某义、吴某、童某儿、罗某贵对判决提出上诉。海口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南海网
本文标签: 不知道诈骗公司股东分到钱了算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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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人无恙
2022-03-14 08:12:53 回复
物,均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其中,被告人罗某辉、童某义、吴某、童某儿共计骗取948378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罗某贵共计骗取251470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罗某辉、童某毅、吴某、童某儿、罗某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卖电线、伪装接单客户、借机兑换真发票等手段
最遥远的距离
2022-03-14 05:11: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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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烟民
2022-03-14 11:32:17 回复
卖电线。2016年底,海口一家贸易公司的老板娘阿梅(化名)在店里忙碌时,遇到两个自称“小李”和“小王”的男子推销某品牌电线。两人自称是某品牌电线厂家的业务员,说要以厂家市场价的9折卖给她电线,让阿梅9.3折卖出。阿梅觉得这种丝很难卖,因为顾客少,所以不同意。“小王”给阿梅留了一个电话号码,带
最近爷缺爱
2022-03-14 07:11:07 回复
州将罗某辉、童某义、吴某、童某儿、罗某贵抓获。案发后,罗某辉、童某义、、童某儿、罗某贵的家属赔偿了被害人周某、阿梅的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判决:5名男子分别被判处11至4年监禁。海口市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辉、童某益、吴某、童某儿、罗某贵以非法占有
糙汉爱娇娘
2022-03-14 02:53:37 回复
共计骗取251470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罗某辉、童某毅、吴某、童某儿、罗某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卖电线、伪装接单客户、借机兑换真发票等手段,共同骗取他人财物。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判决被告人罗某辉犯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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