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90 | 评论:1
作为曾经的地产巨头,恒大的倒闭影响了成千上万的建筑商,他们能做的只有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据统计,恒大地产资金链断裂的消息已经掀起了涉及恒大诉讼的多米诺骨牌。截至2022年3月10日,涉及恒大的司法案件有2501件。
其中,票据追索权的纠纷最多。最近和其中一个接触过。当事人是河北某地的承包商,通过挂靠的方式从安徽一家总承包商手中承包了恒大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双方约定以承兑汇票方式结算项目,出票人为恒大地产。事故发生后恒大拒绝赔付。当事人不得不以安徽某公司和恒大地产为被告,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票据纠纷民事诉讼。安徽某公司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以最高法院相关指示为由,裁定将该案移送广州中院集中管辖。有了这个裁决,当事人皱着眉头来找我们,说:他包销这个项目的合同,也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巨大压力,害怕集中管辖导致索赔时间延长,索赔金额减少。
接手此案后,我深入调查了全国各地法院关于恒大票据纠纷的裁判文书,发现如原告以出票人(恒大关联公司)为被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将恒大集团有限公司债务风险相关诉讼案件移送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的通知》,各地法院均决定移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如果原告以中间背书人为被告,会有不同的判断标准和不同的判决结果。我大致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将恒大追加为案件当事人,然后根据最高法的指示移送广州中院。情况分为两类:法院根据被告申请追加恒大为第三人或被告;法院依职权主动追加恒大为第三人或被告。这里有两个问题值得探讨:第一,被告有没有申请增加其他被告的权利?第二,法院是否有权限主动追加第三人或被告?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在民初(2021)豫0611第3679号判决书中认为,“关于被告武汉大江公司应当追加第三人的意见,选择被告参加诉讼是原告的权利,宜昌美姿雅市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不是本案的必要共同诉讼人, 且本院不予准许被告武汉大江公司追加宜昌美姿雅市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第三人”的申请,本案未据此移送广州中院。 “选择被告进行诉讼是原告的权利”,那么被告是否有权申请追加?他辩称,被告有权申请其他当事人,尽管决定权在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2.根据持票人的追索权,裁定不予转让。这种裁判占团队协作研究所收集案件的一半,判决的权力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比尔·劳》第61条或第68条。例如,在中国建筑第三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中恒恒源物资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中,北京市金融法院认为,“本案属于票据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向背书人、出票人和其他票据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本案原审原告中恒袁昕公司向出票人以外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不违反法律规定。一审法院不将涉案票据的出票人追加为被告或第三人也是合法的。原审被告中国建筑铁路公司住所地在北京市大兴区,故一审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再如,在江苏水夹馍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泰安金润恒建材销售有限公司等票据追索纠纷一案中,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为票据追索纠纷。泰安金润恒公司选择向江苏水墨公司和济南华利公司行使追索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比尔·劳》第六十一条第一款和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泰安金润恒公司选择在济南华利公司住所地原审法院提起诉讼,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综上所述,一审法院驳回江苏水墨公司对本案管辖权的异议并无不当”。《票据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持票人可以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任意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
对比上述两种情况,认为当事人只有以票据中间背书人为被告才有权行使票据追索权,除非恒大关联公司无法查明案件事实,否则法院不应追加。如果执意如此,无疑损害了原告的诉权。
联系逗墨了解更多专业信息。
本文标签: 当事人驾车撞人赔不起钱可以找子女吗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孙云晓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