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42 | 评论:1
我杀了自己的孩子后,怎么向保险公司索赔?以后会不会有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来诈骗我自己的孩子?
以前网上有一个案例引起了大家的关注。2020年8月,吴先生嫁了一家人,开着小巴出门。当车辆启动时,他没有注意。他刚满两岁的儿子在车辆旁玩耍,不小心将孩子压倒。孩子经抢救无效死亡。发生的事情对父亲来说一定很痛苦。公安部门也出具了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吴先生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机动车。对这起交通事故负全责,因为涉事车辆登记在吴先生妻子名下,保险公司承保交强险和商业险100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吴夫妇认为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认为死者是被保险人吴先生的家属,既是肇事者,又是赔偿请求人。吴先生不应作为原告,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而且事故发生在吴先生家门口,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不应属于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责任范畴。那么你觉得这个案子怎么样?你认为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吗?
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作为事故车辆的保险人,依照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作为小吴的父母,吴夫妇有权作为赔偿权利人和原告提起诉讼。最后,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给付交强险。限额内赔付原告11万元,商业保险限额内按照80%的赔偿责任赔付原告100万元。有人说,你杀了自己的孩子,怎么向保险公司索赔?其实对于这个案例,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分开来说,吴先生驾驶车辆撞死儿子是一回事,此类事故吴先生作为死者的家长向车辆的保险公司索赔是另一回事。我觉得这位网友的言论有点偏激。虎毒还是不吃小孩。谁能为了钱做这种不道德的事情,更何况这种行为严重违法。那吴先生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吗?应该是每个考过驾照的人都知道,我们考科目三的时候,要绕过车辆才能开车。不要认为这是不必要的。礼可以检查胎压是否正常,底盘是否漏气等。更重要的是检查车前车后是否有障碍物。很明显,吴先生有过失,没有仔细观察,有过失,有刑事过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而吴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操作驾驶机动车过程中未尽到谨慎观察的义务,导致一人死亡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严重结果,也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法律,他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标签: 当事人驾车撞人赔不起钱可以找子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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