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0 | 评论:3
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爱心大哥”,不仅能帮忙贷款,还能在经营期间提供住宿,甚至承诺负责后续还款。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事情?贷款人张女士事后才发现,这位“知心大哥”另有打算...
河北的张女士为了改善家里的经济状况,打算借点钱做生意。去年,她通过朋友的介绍认识了来自本市滨海新区的男子陈某。据一个朋友说,陈某有很大的权力,所以如果他帮忙,他肯定可以申请贷款。
今年春天,张女士来到滨海新区,与陈某就贷款事宜进行沟通。陈某非常热情。她主动帮张女士安排住处,承包了她在天津的一日三餐,并承诺:“姐姐,你可以把我当哥哥。有什么问题,随时帮你解决!”张女士非常感动,认为陈某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
在了解了张女士的要求后,将她带到一家银行网点,要求她开通手机银行并提交个人资料。然后,陈某拿着张女士的手机和身份证,一番摆弄后还给了她,并说:“姐,等我消息,钱马上转给你。”
然而,张女士连续等了很多天,却没有接到陈某的电话,也没有看到钱的入账。她自己登录手机银行查询,意外发现自己名下多了8.4万元车贷。从申请时间来看,是陈某做的。
“大哥,那天你用我的身份办理了车贷?那辆车在哪里?”张女士立即联系陈某询问。陈某解释说,他打算先借钱买车,然后卖掉换钱。“妹子你放心,我有关系,不怕银行核查,肯定不会把你牵扯进来的。”陈某一再保证,他将负责办理汽车贷款,没有张女士的担心。
虽然得到了陈某的担保,但张女士并没有看到贷款买的车,也没有拿到所谓的卖车款,实际上却背负了8.4万元的债务。她感到不安,但她选择相信陈某,因为他热情而真诚的态度。
今年6月中旬,再次联系张女士,催促她办理营业执照,为下一笔贷款做准备。“我还没拿到上次车贷的钱。再来这里。不要骗我!”张女士起了疑心,坚决拒绝,随后到滨海新区公安分局新河派出所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新河派出所民警对案件进行了调查,发现陈某有诈骗前科。他以张女士的身份办理了车贷后,迅速将贷款购买的车辆卖掉,但拿到车款后,既没有交给张女士,也没有按照承诺偿还贷款。由此判断,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警方依法传唤了陈某。在证据面前,陈某无法自圆其说,对涉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陈某交代,他认识张女士后,发现她急于借钱却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和金融政策,遂起邪念,设下诈骗陷阱。他邀请张女士到天津,请人帮忙,自己照顾好自己,伪装成“爱心大哥”骗取信任。后来他用张女士的身份贷款买车,卖掉后把钱占为己有。见张女士没有质疑,他就打算行骗。没想到张女士及时报警,暴露了他的罪行。
目前,陈某已被滨海新区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8.4万元被骗款项已全部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文标签: 参与车辆分期套现没有拿钱会有罪吗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阿龙的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