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00 | 评论:3
本报杜南讯记者赵青通讯员张庆国雪梨当有人用你的支付宝收款,付给你手续费,骗取信任后,不断以各种借口向你“借钱”,甚至给你一张欠条,让你对他的所作所为放心。最后你发现自己被骗了。这张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近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开了一起相关案件。
虚构事实骗钱赌博、还债为骗取信任还打了欠条2020年8月,被告人小张与被害人在广州市黄埔区某便利店见面后,被告人小张多次使用被害人的支付宝账户收款,并向支付2%的手续费,以取得被害人的信任。
同年同月23日至9月25日,被告人小张不断编造“挂账”、投资“百万额度”项目、解冻银行资金、疏通银行工作人员、疏通车库工作人员、请担保人吃饭、讨好父母、需要“摆平”交通事故、修理车辆、需要资金拿验车报告等事实。,并不断骗取被害人肖岑转账20余次,共计108304元用于赌博。
8月27日,为了骗取肖岑的信任,继续借钱给他,小张给肖岑开了一张65000元的借条。
2020年9月2日,被告人小张以增加“花呗”额度为借口,以收取2%-3%的手续费为诱饵,分三次骗取被害人刘宝兰(被害人小岑的同事)给他转账共计1800元。
以借款为名骗钱构成诈骗罪获刑三年六个月并退赔10万余元黄浦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张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借钱为名,骗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小张将部分赃款用于赌博违法活动,酌情从重处罚。
法院判决被告人小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没收从被告人小张处查获的黑色苹果手机一部。
判令被告人小张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退赔被害人肖岑人民币108304元、被害人刘人民币1800元。
该案宣判后,被告人小张未上诉,公诉机关未抗诉。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出具“借条”的行为是诈骗手段“借条”金额应计入诈骗金额负责此案的法官张庆国表示,被告人小张捏造事实,隐瞒真相,导致被害人肖岑产生错误认识,并向其支付钱款。其次,被告人小张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被告人小张为骗取信任,继续行骗,出具了“欠条”。出具“借条”的行为是一种诈骗手段,“借条”是进一步诈骗的工具。因被告小张出具“借条”而否定本案的性质是诈骗,是不妥当的。
记者了解到,当事主最终无法转账,要求小张还款时,小张拒绝接电话,逃离广州。
法官表示,被告人小张将从被害人小岑处骗取的钱款用于赌博、偿还个人债务等高风险活动。因此,被告人小张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欠条上记录的6.5万元是否应该从诈骗金额中扣除?法官认为,“借条”是被告人小张继续行骗的工具,并未反映真实的借贷关系。借据记载的金额应计入诈骗金额,不应从诈骗金额中扣除。
本文标签: 对方伪造收条要求还钱属于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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