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2 | 评论:1
晚报新安安徽网大湾讯安庆太湖县人民医院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37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并归个人使用。4月15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湾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近日,安庆市太湖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刘勇军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文书显示,被告人刘勇军,男,1970年出生,汉族,籍贯安徽省太湖县,中专文化,太湖县人民医院办公室职员。
经审理查明,2011年1月至2019年6月期间,被告人刘勇军在县医院担任出纳期间,利用经手、管理医疗收入、保管公司印章和支票等职务便利,通过窃取空白色转账支票上的印鉴、篡改普通缴款书收据和银行盖章日期等方式,挪用公款370万元,用于营利活动和个人使用。具体事实如下:
1。挪用县医院工行基建账户200万元
2011年1月,太湖县某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职校”)董事长周向借款,用于学校周转。刘勇军用财务总监的印章处理县医院的日常业务,并在他保管的空白色转账支票上偷偷加盖财务总监的印章,再加盖他个人保管的法人章、出纳章和财务专用章。2011年1月24日,用此空白条从工行的资金账户向李的工行账户转账50万元。2011年2月18日,职校归还贷款50万元,同日,刘勇军以质保金的名义将50万元存入工行基建账户。此后,刘勇军看到工行基建账户资金使用简单且不被发现,便萌生了将该账户用于个人购买理财产品和投机期货的想法。2011年7月6日至2013年10月18日,刘勇军采用上述方法,使用被盗印鉴的空白色转账支票从工商银行基建账户转出8次,共计330万元,归个人使用并进行营利活动。在此期间,刘勇军还款130万元。截至2013年10月18日,县医院200万元资金存入个人工行账户。
为掩盖挪用工商银行基建账户资金200万元的事实,2014年8月26日至2019年1月10日,刘勇军将收取的医疗收入存入工商银行基建账户弥补差额,再从工商银行基建账户转入单位财务非税账户,实现短期结余入账。由于从工行基建账户向其个人账户转账200万元未被发现,2019年1月10日后,刘勇军未挪用医疗收入弥补工行基建账户缺口。2020年3月,县医院财务审计发现工行资金账户余额与明细账余额相差200万元,随即启动财务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期间,刘勇军分别于3月27日和31日向县医院财务返还100万元,共计200万元。
2。挪用县医院应缴纳的财政非税收入170万元
根据县医院门诊及收费制度,出纳应将当日收取的医疗收入存入单位财务非税账户,并及时将一般支付收据转会计记账。2014年8月26日,刘勇军第一次用医疗收入弥补工行基建账户缺口后,医疗收入每天无法结算。为了制造日清月结的假象,刘勇军利用财务票据交付不及时、核算无人监管、滞后等制度漏洞,先将收取的医疗收入用于弥补工行基建账户的缺口,再将一般缴款书的收款日期和银行盖章日期改为应付单位的财政非税账户对应日期进行核算。
2014年8月28日至2019年6月17日,刘勇军篡改总缴款书收据和银行盖章日期170次,用后一笔款项补足前一款。截至2019年6月17日,刘勇军挪用医疗收入现金170万元。
2019年6月10日,太湖县财政局下发《关于启用全省统一公共平台和非税收入征管新系统的通知》,明确实现非税收入电子缴款全覆盖。刘勇军有预感,通过更改一般付款收据的日期来弥补前一段是行不通的。为隐瞒其挪用公款的行为,私自填写4张一般缴款凭证,虚开单位财务非税账户170万元,在一般缴款凭证上加盖中国银行太湖支行涂改章,交由会计记账,并补足前段形成的170万元赤字空平账。2020年3月,县医院财务审计发现工行资金账户余额与明细账余额相差200万元,随即启动财务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期间,刘勇军向县医院返还了170万元。
在上述行为期间,刘勇军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工行基建账户和金融非税账户的对账单,仅向会计核对了其出纳的银行存款账户,并顺利通过了与会计的财务对账。刘勇军将挪用的370万元在网上炒贵金属、原油等期货,用于营利活动和个人消费。2020年10月16日,经安庆玉成会计师事务所鉴定,刘勇军挪用县医院工行基建账户、非税专用账户资金370万元,造成县医院利息损失5.6万元。至2020年11月19日,刘勇军已向县医院返还挪用公款本金370万元及利息损失。
另一发现:2020年3月23日,县医院开通工行账户网银,当日查询银行存款明细账,发现工行账户余额比单位账面数少200万元。之后,主动向县医院财务科科长曹承认错误,并交代了另外170万元医疗收入被挪用的事实。2020年4月9日上午,县医院向太湖县监察委员会书面汇报了刘勇军挪用县医院资金的情况。当日下午,刘勇军主动向太湖县监委投案,如实交代了其挪用公款的全部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勇军身为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从事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太湖县人民检察院认定被告人刘勇军有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勇军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认罪悔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理;退赔全部赃款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刘勇军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晚报新安安徽网大仙讯记者
来源:华山检察院
本文标签: 挪用公款之后坐完牢还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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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傻乐
2022-03-14 14:14:22 回复
义将50万元存入工行基建账户。此后,刘勇军看到工行基建账户资金使用简单且不被发现,便萌生了将该账户用于个人购买理财产品和投机期货的想法。2011年7月6日至2013年10月18日,刘勇军采用上述方法,使用被盗印鉴的空白色转账支票从工商银行基建账户转出8次,
爱看美女的阿呆
2022-03-14 09:40:20 回复
,用此空白条从工行的资金账户向李的工行账户转账50万元。2011年2月18日,职校归还贷款50万元,同日,刘勇军以质保金的名义将50万元存入工行基建账户。此后,刘勇军看到工行基建账
初夏遇故人
2022-03-14 03:37:43 回复
用公款的行为,私自填写4张一般缴款凭证,虚开单位财务非税账户170万元,在一般缴款凭证上加盖中国银行太湖支行涂改章,交由会计记账,并补足前段形成的170万元赤字空平账。2020年3月,县医院财务审计发现工行资金账户余额与明细账余额相差200万元,随即启动财务内部审计。内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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