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6 | 评论:3
晚报新安安徽网大皖讯合肥肥西汇创凯撒未来城营业部未经消费者同意,通过摄像头采集其面部信息,被罚款10万元;六安科勒营业部因使用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监控设备,采集个人生物特征信息,被罚款3万元。安徽东健装饰苏州分公司因非法收集540多条买家信息而被罚款...3月11日,记者了解到,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2021年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典型执法案例。
肥西一号楼盘售楼部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个人信息
2021年3月16日,肥西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人举报,称安徽省贾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举报人同意,在汇创凯撒未来城售楼部通过摄像头采集其面部信息,举报人将售楼部工作人员赵某某采集的照片通过微信提供给举报人。
2021年4月1日,肥西县市场监管局会同肥西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对该公司营销中心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营销中心有4个网络摄像头,在其办公电脑中发现一个名为“凯撒人脸识别与风险控制管理平台”(网站)的应用,里面有大量人脸照片、与人脸匹配的客户姓名、拜访时间等信息。因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肥西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九)项的规定,对安徽贾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芜湖第一装饰经营部存储了12000多条消费者信息
2021年5月,芜湖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弋江区亮德装饰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电脑中存有姓名、电话等个人信息。随即,执法人员前往鸠江区良德装饰经营部,通过技术手段获取其他证据。经查,弋江区良德装饰经营部和鸠江区良德装饰经营部经营者均为吴某某,两店电脑内共有姓名、门牌号、电话等个人信息12707条。他们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获取了上述信息,并已将部分信息用于电话营销。
吴某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2021年8月20日,芜湖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吴某某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罚款5万元。
六安一家科勒店使用监控设备收集个人信息
2021年5月13日,根据省市场监管局交办的线索,六安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六安开发区科勒建材经营部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经检查,发现该经营部营业场所内有纸质个人信息和个人信息电子文档,以及拆除监控设备的痕迹。
2021年5月18日,科勒建材经营部立案调查后发现,该经营部存在两种未经消费者明确或授权同意的违法行为:一是按照科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要求,利用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监控设备采集个人生物特征信息,科勒公司准确统计客流量并制定销售政策;二是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1041条,包括业主房号、姓名、电话等信息,以此作为代理推广科勒卫浴业务。运营部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2021年8月17日,六安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六安开发区科勒建材经营部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罚款3万元。
安徽东健装饰宿州分公司非法收集购房者信息540余条
2021年7月9日,宿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打击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专项行动,依法对安徽东健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脑和办公桌上有一份表格文件和一个笔记本,里面有消费者的个人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现已查明,该公司收集了540条住宅购房者信息。上述消费者个人信息是本公司业务员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其他公司业务员进行交流,未经消费者同意,通过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致电消费者推销其产品而获得的。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构成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宿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安徽东健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梅王晨改新安晚报安徽网大仙讯记者徐琪琪
编辑唐娜
本文标签: 花钱调查别人信息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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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星光夢想家
2022-03-14 09:23:53 回复
为吴某某,两店电脑内共有姓名、门牌号、电话等个人信息12707条。他们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获取了上述信息,并已将部分信息用于电话营销。吴某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2021年8月20日,芜湖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吴某某侵犯消
最近爷缺爱
2022-03-14 13:09:13 回复
晚报新安安徽网大皖讯合肥肥西汇创凯撒未来城营业部未经消费者同意,通过摄像头采集其面部信息,被罚款10万元;六安科勒营业部因使用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监控设备,采集个人生物特征信息,被罚款3万元。安徽东健装饰苏州分公司因非法收集5
米奇憨憨
2022-03-14 03:54:26 回复
二是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1041条,包括业主房号、姓名、电话等信息,以此作为代理推广科勒卫浴业务。运营部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2021年8月17日,六安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六安开发区科勒建材经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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