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10 | 评论:1
封面新闻记者田
近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一起“套路贷”案件。杨某诱骗被害人签订车辆质押合同后,在车内安装GPS并勒索财物。泸州市检察院办理此案,向金融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发送检察建议,打击违法犯罪,维护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查明,2017年底,被告人杨某通过微信、中介等方式,召集邱等人招揽客户,以放贷的方式引诱被害人签订车辆质押合同并收取高额手续费,然后以安装GPS为由将被害人车辆开走,再在被害人取车时敲诈财物。该犯罪集团就这样多次实施“套路贷”,非法获利20余万元,给受害人造成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此类案件不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反映了金融贷款行业在这方面的管理缺失和相关行政监管的疏漏。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组,对案件暴露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积极邀请NPC代表、CPPCC委员全程参与。然后根据金融行业发现的三个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
2020年5月19日,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向江阳国资财政局公开公布检察建议,邀请NPC人大代表、CPPCC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机关建议,一是行政机关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第二,加强行政监管,形成惩治金融犯罪的联动机制;第三,加大普惠金融推广力度,积极构建新型贷款机制;四是加强金融从业人员教育和管理,完善从业人员准入制度。
2020年7月9日,泸州市江阳区国资财政局对检察建议执行情况进行了书面回复。一是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和“套路贷”行动,覆盖全区16个镇街。同时利用乐山市商业银行泸州分行老年金融学校开展培训教育,全面提升老年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二是联合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关闭撤销辖区内非法金融机构13家。第三,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辖内银行机构陆续推出“住房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天天贷”、“战贷”等新产品。截至6月底,已向187家市场主体提供了超过3.6亿元的贷款。四是指导制定和完善辖内金融贷款领域行业机制,明确要求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担任票据中介或资金经纪人,并建立黑名单制度。
检察建议书发出后,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与江阳区国资财政局召开联席会议,跟进落实该建议书。最终,在江阳区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形成了《泸州市江阳区惩治金融犯罪、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协作配合办法》,建立了常态化的金融协作机制,全面净化了辖区内的金融生态环境,为促进复工复产、恢复经济秩序贡献了检察力量。
检察建议是针对“套路贷”案件提出的,最终促成了相关行政部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把发出检察建议作为推进行业领域乱象治理的重要举措。通过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完善行业监管漏洞,发出后持续跟踪监管,促进金融行业领域规章制度的建立,共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障区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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